第六十八章[第3页/共4页]
现下的时空,却已不是有着陆小凤的江湖,而是属于连城璧的江湖。
花满楼轻笑一声,将老婆和孩子揽进怀里――他几近能设想的出叶城主该是多么纠结的心机……但真的很欢愉,不是么。
一侧的密林中,一道蓝色的身影猛地挡在他身前,细白的食指和中指不过“钪戕”两声便刚巧夹住两只长箭――竟是个小女人,看上去也不过十五岁的年纪,只不过这一身衣裳虽精美却只是夏凉衫,于夏季里传出来实在古怪。
花天珠微微感喟了一声。
连城璧脸上尤带着几分暖和的笑意,倘若站在这里当真是二十一岁的连城璧,定要落败而逃,可现在他不是,他是重生返来的连城璧――自从他动手退了沈家的姻婚开端,他的人生才算是真的窜改了,乃至统统都在向着好的方向生长,……这群人莫不是还觉得,他的眼睛是这么轻易能获得了的?
不管陆小凤多么抓狂,消逝的门徒他短时候是必然找不到了――前一刻还是艳阳高照的夏天,下一刻便到了天寒地冻的两极,花天珠穿戴精美的单靴踩在雪地里,即便有内力护体,也几近冻的没知觉了。
――因而开新文只能换言情了,1V1,HE,双洁,爽白金手指范例,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之前想写的第一个同人就是连城璧和绾绾,只是因为没看过原著的《萧十一郎》,以是就改写最喜好的花满楼了――
表打我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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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对方必然不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因为他虽高雅,却带着一股高不成攀的清华之气――做陆小凤门徒这么多年,花天珠在看人方面还是有些准头的,只是不好说话的人现在这么好说话,的确解了花天珠的燃眉之急。
但现在,这位陆大侠扯着本身的红披风,生猛的运气轻功在树木间不竭穿越,对给本身下套的人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明天不但陷进了费事里,他还把他聪明敬爱和顺标致的乖门徒给丢了――就在这片可爱的白蒙蒙的雾林里!是不是宫九又来拆台了?
但连城璧如许的人我也是很心水的,特别是重生以后的连城璧,
“此处是密林,你一小我是决然走不出去的,可要我带你出去?”连城璧伸出一只手,也不管小女人的反应,直接将她提到顿时――固然他行动并不显很多么有礼和和顺,但他总还是与小女人在顿时隔开了一段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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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沈碧君这个婚外恋的女人,他整小我都会很完美。
花天珠却也不惧,她袖中展出一截白绸,伸手将接下来的数十只箭卷到绸缎里,如果她手中是一把长剑,只怕现在另有手忙脚乱一些,但她既用了娘亲教的武功,却也不必怕这些伤到本身――场中响起数十道哀嚎,花天珠赶紧将手中的箭矢扔在地上,却见本来气势实足的黑衣人一个接一个的跪倒在地上,身上模糊有班驳的血迹。
如果说十五年前江湖上最驰名誉的大侠,那必然是四条眉毛陆小凤,可若论十五年后最驰名誉的大侠,那必然还是陆小凤――‘有费事的处所就有陆小凤’,这句话已经成为江湖上人尽皆知的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