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寄生虫子[第2页/共3页]
魏红会爱过一个女孩。
从那今后,魏红会就得了另一种怪病。他感觉背部奇痒非常,皮肤变得像癞蛤蟆一样疙疙瘩瘩,每一个疙瘩渐渐地腐败成孔状,麋集如同蜂窝,每个孔里都竟然长了虫子,肉嘟嘟的白虫子个头比蛆还大。
魏红会搬过几次家,活动范围始终在大兴安岭地区的几个县城。有一年,腐败刚过,他在家炸韭菜盒子,他和儿子俄然想喝血,父子俩都感觉本身如果喝不到血就会死。魏铁匠拿上铁手套,在一个胡同里盘桓了好久,杀死了一个放学晚归的男孩。之以是先划破肚子,是因为他不想让男孩立即死掉,他想在男孩还活着的时候,去吮吸活动的血液。他俯下身,用牙齿咬破男孩的脖子,男孩惊骇的浑身抽搐……杀死一小我,他就搬场一次,终究回到了村里。
相亲时,魏红会一见钟情,爱上了美美,感觉她可真美,但是他再也没有见过阿谁女孩。
父子俩都是吸血鬼。
人肉把它们喂得膘肥体壮,它们固执地盘踞在宿主体内,背上的刺,刺穿肌肉构造,还用钩子把本身牢固在构造内,要断根这类寄生虫相称困难。
魏铁匠不让儿子参与杀人,受害者还没有死去的时候,儿子想要喝血,他会禁止。
魏红会的智商确切有题目,说话傻乎乎的,乃至不如一个儿童伶牙俐齿。
回到朝阳村,在姹紫嫣红中,在断井颓垣中,父子俩感到很孤傲,他们没有传闻过,除了他们以外,另有谁爱吸血。一年又一年,他们固执的活着。
魏铁匠孤注一掷的在公安局里杀死了猫脸老太,分开家的时候,魏铁匠对儿子说:这个老太太住在山上,整天吃人参,才活这么大年龄,我带你去喝她的血,能够就会治好你的病。家里的那口棺材我用得上,我带你去,就没想再走出公安局,我被枪毙了,你就把我埋了。我活着也没啥意义,作孽啊,杀了好几小我了。你现在也长大了,今后一小我,长点心吧,病好了再找媳妇。此次我不吸血了,只杀人,此次还是和之前一样,我杀人,你别脱手。我杀人犯法,你吸死人的血,不犯法。走吧……魏红会说:爹,咱快去快回,我病好了,还是想娶美美。
厥后,他发明儿子也有这类怪病。
魏红会说:我妈可真坏,妈的,破鞋。
相亲之事畴昔好久了,魏红会仍然挟恨在心,他不恨阿谁女孩,而是恨媒人。偏执的傻瓜不成理喻,他感觉是媒人从中作梗,粉碎了他的婚姻。
魏红会相亲过一次,同村的媒人安排一个女孩在村口和他相见,女孩叫美美,染着黄发,穿牛仔裤,戴大圆圈耳环,打扮的有点像城乡连络部的非支流少女,有点土气,但不甘于土气。魏红会穿戴白衬衣,穿戴凉鞋,脚后跟有洗不洁净的黏土。
魏铁匠曾经去县病院买血,但是病院不卖。在我们国度,私家不成以直接买血,用血必须有大夫的处方才气到血站或是直接用病院的备用血。
有一次,魏红会学骑自行车,摔破了鼻子,他也把地上的鼻血舔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