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反击进行时(中)[第2页/共3页]
“甚么?!”
躲开致命偷袭的凌易并没有顿时松口气,而是毫不游移的躲到了一根柱子前面,从刚才的弹道阐发,这里属于偷袭死角,即便是穿甲弹也不成能穿过这根厚度高达二十厘米的钢筋混泥土柱子。
中枪的概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他的语气透着浓浓的迷惑。之前在筹议暗害打算的时候,卫宫切嗣清楚的记得他跟舞弥商定好的开枪表示是‘点烟’,这此中也有相称大的默契成分,以是仅凭一个点烟的行动就能猜出他们之间的打算,这未免过分不成思议了吧?
不等卫宫切嗣想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见凌易的身材俄然硬化,像是砂土堆积的城堡一样蓦地崩溃,脑袋、四肢甚么的化为黏稠的泥浆,好像被搅拌过无数次的水泥一样,看上去就让人涌起呕吐的欲望。
以是,他赢了。
它利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偷袭步枪弹。而这类枪弹不管从尺寸还是能力来讲都与步枪枪弹的观点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比拟,30.06的能力还要更胜一筹。
那么用这把枪恰好合适。
伴跟着这句话,卫宫切嗣冷酷的扣下扳机,统统都在他的打算当中。
他们鄙弃着科学技术。但是大多数把戏师从未曾认识到。人类不依托把戏究竟能走多远。
不过这个声音倒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出乎料想的好动静。
眉心中枪的凌易先是一怔,然后豁然般的暴露一抹笑容。
而实际上这把Contender是一把单发式步枪。因为这本来是被用作射击比赛的。而切嗣为了利用特制的魔弹,改换了它的枪身,并在撞针上施了邪术。
风衣哗啦啦作响,飘舞下落下。
“――结束了。”
以是,枪真正的威胁,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阐扬的物理粉碎力。
而比拟戈壁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0.06的能力则更是闪现无疑。
简短又明白的答复。
凌易在内心冷静倒数。
四....
利用科技兵器与把戏,这就是有着把戏师杀手之称的把戏师卫宫切嗣所利用的异端做法。
看到这个场景,卫宫切嗣的神采一下子僵住了。
凌易毫不思疑,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只要说一个‘不’字,卫宫切嗣就会采取统统手腕灭杀他。
没有视野遮挡,卫宫切嗣的身影终究呈现在了凌易面前。
“你的话,我一点也不信赖。”
二...
“如许吗?但愿接下来时钟塔不会找我的费事。”卫宫切嗣喃喃自语着,从风衣内侧取出了一把枪。
“放弃吧,现在忏悔还来得及。”
凌易身形突然暴起,从柱子前面闪了出来,二话不说一拳挥出。
但是,只见乌黑的枪口直直对着他的眉心,不到一米的间隔,这是绝对闪不开的。
――就是现在!
脑海里俄然冒出一个设法。
当然,能让他真正采取这套战法的机遇并未几,独一的几次是因为面对的是通例兵器没法对付的把戏师,。当碰到如许的敌手,卫宫切嗣就将他称为劲敌。
是的,不是甚么把戏师能利用的道具。短剑、杯之类的祭具或是护符、仙草另有灵石,甚么都没有。拿出来的是Totender,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令人不由遐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