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闻名[第1页/共2页]
“这……”
我先除了一下草,随后点上一炷香,烧了点纸。
“放心吧,有我在,没不测。”
“你既然同意了,那明天就跟我一起。”
李春花直接说道:“我们家乐娇过两天就返来了,要么你看啥时候时候合适,让你两再见一面,把婚事定下来吧。”
“哟,林一返来了啊?”
李春花摆摆手,随便说了两句,便分开了。
“你就把尸身当作一块会动的肉就行了,其他的听我唆使就好。”
我苦笑一声:“爷爷你也看到了,她给得实在是太多了。”
我笑吟吟的看着他。
林耀走过来,看着桌上的三十万,目瞪口呆。
但我不能在他面前表示出来。
让我有些惊奇的是,在这个包厢内里,另有其别人。
清算完以后,我便回到了本身家。
“林一,赶尸得重视甚么啊?尸身真会本身动啊?”
一个四十出头的妇人,笑吟吟的和我打着号召。
林耀摇着头。
我内心感受有些无语。
估计是传闻了有人拿着三十万,请我赶尸的事。
我来到师父的坟头。
“那倒是,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找小我帮手不是甚么难事。”
“林一,你真筹算一小我出活?”爷爷满脸担忧的看着我。
也没让他清算甚么东西,就随便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我俩就下山了。
哪怕是现在,本身一小我去走脚,内心都另有些严峻。
我能了解,我第一次跟着师父去赶尸的时候,比他还严峻。
“待会,我同意啥了?”林耀呆呆的看着我。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算了,懒得说你小子。”爷爷摆摆手,不再多说。
“不可,我从小就怯懦,林一你还是找别人去吧。”
“不了,我吃过了!”
“此人甚么来头啊?”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跑到林耀的家门口。
“爷爷,我去隔壁县城打工的时候,林耀哥就挺照顾我的,再说了,都一家人,分这么清楚干啥。”
月红是他在厂里交的女朋友,两人相互喜好,林耀前些日子鼓起勇气找月红姐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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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回家看看爹妈。”
一劈面庞姣美的男女,都穿戴青衣,闭目养神。
于巧巧留下这三十万的巨款,便直接分开了。
不过此时在我家的院子里,还站着一小我。
办事员立马带着我们到了一个包厢等待。
路上,林耀严峻的向我问东问西。
“李婶。”我点头应了声。
实在自古以来,赶尸这个行业都挣不到甚么大钱,都是穷得活不下去的人,混口饭吃罢了。
“你这小子倒是风雅,三十万,说分一半就给分出去了。”爷爷瞪了我一眼。
爷爷给本身倒了一杯酒。
林耀点头。
“爷爷你先回家给我做饭,我去给师父上个香。”
爷爷已经把饭做好了。
“你放心吧,乐娇现在长得可标致了,绝对不藏匿了你。”李春花哈哈一笑:“和你个孩子说也不懂,过两天等你爹妈返来了的,我们本身筹议着给你们订婚。”
“跟我一起做买卖去啊,你放心好了,不虐待你,这三十万我俩平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真对徐乐娇没意义?”爷爷见她走了以后,才对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