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归去来[第1页/共2页]
罗锦言点点头,由常贵媳妇带路,去见父亲罗绍。
罗锦言莞尔,落落风雅,又让夏至给她别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粉绒花。
罗锦言向她们浅笑点头,看向夏至。
见罗锦言看向那几盆水仙花,一个穿戴豆沙色棉比甲的媳妇子局促不安地搓动手:“原是想给您点上香料的,可老爷说平常的香料您闻不惯,媳妇就自所主张,搬来几盆水仙,不是宝贵种类,蜜斯如果不喜好,媳妇这就搬走。”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要她本身才晓得,她已经用了很大力量。
神态朴拙,没有恭维。
听到罗锦言轻微又有些含混的声音,阿谁媳妇有些惊诧,本来蜜斯不是哑巴,只是说话不俐落罢了,但蜜斯只要七岁,长大今后说话多了,说不定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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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从怀里取出早就筹办好的封红,给几个婆子打赏:“妈妈们辛苦了,这是大蜜斯赏的。”
见她口齿聪明,罗锦谈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心肠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临时停顿,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起码住上三四个月了。
罗锦言穿戴湖蓝折枝纹夹棉缎袄,深蓝的棉裙,罩着半新不旧的茶青披风,被夏至从骡车上抱了下来,早有几个衣著面子的婆子等在内里,见了赶紧屈膝施礼,笑道:“这是咱家大蜜斯吧,几年没见,更加标致啦。”
“我产业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服侍蜜斯,我产业家的十天赋返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如果蜜斯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早晨也能值夜。”
从小到大,父亲最见不得她受一点点委曲。
她换了件粉红石榴折枝的小袄,领口和袖口镶了红色风毛,衬得一张欺霜胜雪的小脸如同含苞待放的梨花,看得常贵媳妇呆了一呆:“女人生得可真都雅,媳妇从没见过这么都雅的人。”
她又照照镜子,肯定全无旅途的怠倦之色,这才起家去见父亲。
婆子们又惊又喜,这几日获得的动静,老爷对这位自幼丧母的大蜜斯极其看重,不管是在江西还是在北直隶,凡是把大蜜斯服侍好的,全都得了宠遇,这位蜜斯不但年纪幼小,并且另有残疾,若能把她奉侍好了,说不定就能求了老爷,带上自家儿子去任上,陇西固然地处偏僻,但若能给儿子们谋个好出息,远点儿也无所谓。
屋里烧了地龙,暖洋洋的,窗台上放着几盆水仙,用哥窑梅子青的瓷缸养着,就连那淡淡的花香也让人感到暖融融的。
罗锦言还是四岁时随父亲来过昌平,也只住了一晚,便去都城求医。
此次他调往陇西,以现在朝中的情势,即便三年任满,他也难回北直隶,昌平这边都要祖业,自是不能变卖,他此次返来,便是要和各位管事好好交代一番。
罗锦言浅笑着打量她,见她二十高低,五官倒还清秀,只是皮肤微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戴着一点油的银丁香。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晓得,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庞大很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平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环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庞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作哑巴来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