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摸索[第2页/共3页]
在这两天的时候里,韩飞燕任由傻姑在村庄里瞎晃,她奉告我说,这是让大师适应傻姑在村庄的存在感。等两天以后,就换我充当傻姑了。
“想要活命,别沾村庄里的女人,从速分开这个村庄。一个美意人的留言!”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就在韩飞燕的家里住了下来,糟糕的是,我不能洗手,也不能洗脸,脏兮兮的在房间里窜来窜去,感受本身真快成臭乞丐了。
这也就是说,剩下的事情,只能端赖我本身摸索探查了。实在这对我来讲挺难的,我固然自以为本身有点小聪明,但是我毕竟不是甚么侦察啥的啊,以是我内心是真的没底。并且一想到巫婆婆身边的阿谁男人,我就虚,那男人给我的感受就是一头牲口,底子不是人能对于的......
并且我内心也明白,就算我留的字他们看到了,他们也不必然能分开村庄,就像我们来的时候那样,在我和杜杰回车里取东西的时候,我当时感受有人在跟踪我们,当时我觉得是本身想多了,现在想来,必定是有人在跟踪我们。并且车被放了气儿,油也没了,这摆了然是不想让我们分开的。
......
因为巫婆婆不带着男人出门儿,以是我只能持续在村庄里装疯卖傻,待时而动。
我在地下室里看到过傻姑生吃老鼠肉的画面,以是我晓得,傻姑在面对这块儿生鸡屁股的时候,必然能捡了吃。为了不让阿星思疑,也为了能扮演好这个角色,我假装一脸傻笑的将这个野山鸡屁股放在嘴里,然后冲着她一脸傻笑的跑远了。在我跑远以后,我还听到了前面传来阿星刺耳的嘲笑声。
......
第二天凌晨三点半,在韩飞燕给我经心的布妆下,我以傻姑的形象走出了韩飞燕的家,然厥后到了这个村庄里。我走路的模样也是学傻姑的行动的。傻姑走起路来有点坡脚,倒不是因为她腿脚有弊端,就是疯傻了以后走路所构成的一种风俗。
我之所以是在等如许的机遇,那是因为我想要在巫婆婆所住的阿谁村西边的板屋一探究竟。
韩飞燕说,等我充当傻姑呈现在村庄里以后,剩下的统统统统都靠我本身了。因为韩晶晶详细被巫婆婆带到那里受折磨她也不晓得,巫婆婆这小我一贯是行动诡异,很多事情,她从不跟村里的女人们说,就连坛子里养的所谓的坛奴最后被用来干甚么,韩飞燕她们都不晓得。更夸大的是,这些被她们所养的坛奴半年以后,在交给巫婆婆后,被巫婆婆带到甚么处所,她们也无从得知。
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放亮了。看到天亮了,我就开端在村庄里漫步了起来。
看到有男人进村儿,我是真不想让他们死在这里。秉承着一丝同病相怜的怜悯心,我在他们不重视的环境下,偷摸溜到帐篷入口外,然后在地上写下如许的几个字:
固然很顺利,但是在邻近傍晚的时候,我还是碰到了点费事。给我制造费事的就是跟七哥搞的阿谁阿星。阿星在见到我以后,竟然想要逗我玩儿。特么的,她给我丢来了一块儿野山鸡的屁股,并且这个屁股还是生肉的,看上去血虎刺啦的。阿星说是给我的甘旨,让我吃了。
看到如许的成果,我内心悄悄感慨道:“能够这就是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