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高亦安自述[第1页/共5页]
过分高耸了,男女有别。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沈清儿子一岁那年,陆槿言平空消逝。
很无情。
简短的三个字,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眉眼间倒是有流光溢彩。
那日深夜,我出差返来,手中有份文件要急于传给合作商,因而回了公司。
但所幸,陆景行是爱沈清的,那种爱,即便是强势霸道也不能变动它的名字。
我出差返来,她前来接机,面色平平,嘴角牵起,那样的沈清,是我此生最记念的。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将那些本来斥逐了的仆人在花重金请了返来。
常常见她苦苦挣扎的时候,我在想,我一个男人,从阿谁地步走过来的时候都去了一层皮,她一个女孩子,怎受得了?
我难以设想,在沈清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我竟然会有种失落感,那种失落感足以让我彻夜难眠喝上几十瓶酒。
彼时,当我见到阿谁穿戴繁复白纱一脸泪水的女人时,我想,她大略是爱陆景行的,很爱很爱。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那一刻,我恍忽间有种感受,我对沈清,仿佛已经不是简朴的赏识的之情了。
而这话,是真的。
我未曾放太高家的任何一小我。
都城的风起云涌过分变幻莫测,叫人抓不住。
因为感同身受,以是才格外存眷她啊!
怎能不叫人肝火丛生?
他制止沈南风出入都城,当然心狠,但谁能说,他不是在用最笨拙的体例来保全本身的婚姻呢?
说来也是奇特,沈清在我身边呆了足足五年,我都不晓得她心有所属。
而沈清,比我更加悲惨。
陆景行是个很优良的男人,但他的优良仅限于家庭背景,在一个受过伤的女孩子面前,他的这类经历,当真是不值一提。
他该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该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都会,有我的奇迹,我的母亲。
她生于矜贵,却活的悲惨而又用力。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老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统统,不是为了本身,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好一小我,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实属是可贵,如果让我高家列祖列宗晓得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这人间,能让一国总统如此防着的人,除了我,估计也没谁能享用这个报酬了。
沈清笑了笑,没说话,她伸手,将那本旧册本拾起来,拍了拍,而后拿着它,回身进了书房。
闭眼也是如此。
随后,乱世个人开端大力生长都城奇迹。
她会在四下无人的街头蹲在地上单独舔伤口,也会在天亮时,穿戴得体的套装呈现在办公楼。
但沈清、分歧。
不成否定,是的。
我此生,在也找不到一个能够与我有着共同经历惺惺相惜的女子。
走向这一步,沈清与陆景行花了足足十二年的风景。
站在制高点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踩着别人的尸身上去的。
人生,可贵一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