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2)[第1页/共4页]
乌孙大昆弥元贵靡及鸱靡皆病死。公主上书言:“大哥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天子闵而迎之。冬,至京师,待之一如公主之制。后二岁卒。
元贵靡子星靡代为大昆弥,弱。冯夫人上书:“愿使乌孙,镇抚星靡。”汉遣之。都护韩宣奏乌孙大吏大禄、大监皆可赐以金印紫绶,以尊辅大昆弥。汉许之。厥后段会宗为都护,乃招还亡叛,安宁之。星靡死,子雌栗靡代立。
班固赞曰:孝宣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能、工匠、东西,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顿首称藩。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复兴,侔德殷宗、周宣矣!
帝寝疾,选大臣可属者,引外属侍中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望之为前将军、光禄勋,堪为光禄大夫,皆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冬,十仲春,甲戌,帝崩于未央宫。
是岁,营平壮武侯赵充国薨。先是,充国以老乞骸骨,赐安车、驷马、黄金,罢就第。朝廷每有四夷大议,常与参兵谋、问筹策焉。
丙申,太上皇庙火;甲辰,孝文庙火;上素服五日。
臣光曰:以孝宣之明,魏相、丙吉为丞相,于定国为廷尉,而赵、盖、韩、杨之死皆不厌众心,惜哉,其为善政之累大矣!《周官》司寇之法,有议贤、议能。若广汉、延寿之治民,可不谓能乎!宽饶、惲之朴直,可不谓贤乎!但是虽有极刑,犹将宥之,况罪不敷以死乎!扬子以韩冯翊之愬萧为臣之自失。夫以是使延寿犯上者,望之激之也。上不之察,而延寿独蒙其辜,不亦甚哉!
臣光曰:王霸无异道。昔三代之隆,礼乐、挞伐自天子出,则谓之王。天子微小不能治诸侯,诸侯有能率其与国同讨不庭以尊王室者,则谓之霸。其以是行之也,皆本仁祖义,任贤使能,赏善罚恶,禁暴诛乱。顾名位有尊卑,德泽有深浅,功业有大小,政令有广狭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汉之以是不能复三代之治者,由人主之不为,非先王之道不成复行于后代也。夫儒有君子,有小人。彼陋儒者,诚不敷与为治也,独不成求真儒而用之乎?稷、契、皋陶、伯益、伊尹、周公、孔子,皆大儒也,使汉得而用之,功烈岂如果而止邪!孝宣谓太子懦而不立,闇于治体,必乱我家,则可矣;乃曰霸道不成行,儒者不成用,岂不过火矣哉!殆非以是训示子孙,垂法将来者也。
珠厓郡反。夏,四月,遣护军都尉张禄将兵击之。
甘露二年己巳,公元前五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嚣为定陶王。
黄龙元年壬申,公元前四九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诏遣车骑都尉韩昌迎单于,发所过七郡二千骑为陈道上。
匈奴闰振单于率其众东击郅支单于。郅支与战,杀之,并其兵;遂打击呼韩邪。呼韩邪兵败走,郅支都单于庭。
皇太子柔仁好儒,见上所用多文法吏,以刑绳下,尝侍燕安闲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帝作色曰:“汉家自有轨制,本以霸霸道杂之。何如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陋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令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