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第1页/共4页]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魏伐宋。
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齐威王使田忌救赵。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之。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使毕生烧毁。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齐使者窃载与之齐。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觉得师。因而威王谋救赵,以孙膑为将,辞以刑馀之人不成。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战略。
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秦卫鞅围魏固阳,降之。
魏人归赵邯郸,与赵盟漳水上。
鲁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王致伯于秦,诸侯皆贺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
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
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秦败韩师于西山。
田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混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以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田忌从之。十月,邯郸降魏。魏师还,与齐战于桂陵,魏师大败。
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诸侯会于京师。
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秦商鞅筑冀阙宫廷于咸阳,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堆积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
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另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觉得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赵侵齐,取长城。
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商鞅更加赋税法,行之。
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赵、燕会于阿。
赵、齐、宋会于平陆。
诸侯围魏襄陵。
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秦大良造卫鞅伐魏。
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魏、韩会于鄗。
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赵公子范袭邯郸,不堪而死。
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齐杀其大夫牟。
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出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准,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绩,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裦,命藏之。酒保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摆布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裦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