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2)[第2页/共5页]
六月,旱。
是岁,南越王佗死,其孙文王胡立。
臣闻门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甲以诛死,其民未有所属。陛下若欲来,内处当中国,使重臣临存,施德垂赏以招致之,此必携幼扶老以归圣德。若陛下无所用之,则继其绝世,存其亡国,建其贵爵,觉得畜越,此必委质为藩臣,世共贡职。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组,填抚方外,不劳一卒,不顿一戟,而威德并行。今以兵入其地,此必震恐,以有司为欲屠灭之也,必雉兔逃,入山林险阻。背而去之,则复相群聚;留而守之,历岁经年,则士卒罢倦,粮食乏绝,民苦兵事,盗贼必起。臣闻长老言: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越人逃入深山林丛,不成得攻;留军屯守空位,旷日引久,士卒劳倦;越反击之,秦兵大破,乃发缊戍以备之。当此之时,外内骚动,皆不聊生,亡逃相从,群为盗贼,因而山东之难始兴。兵者丧事,一方有急,四周皆耸。臣恐变故之生,奸邪之作,由此始也。
臣光曰:《易》曰:“师出以律,否臧凶。”言治众而不消法,无不凶也。李广之将,令大家自便。以广之材,如此焉可也;然不成觉得法。何则?其继者难也,况与之并时而为将乎!夫小人之情,乐于安肆而昧于近祸,彼既以程不识为滋扰而乐于从广,且将仇其上而不平。但是简易之害,非徒广军无以禁虏之匆急罢了也。故曰“兵事以严终”,为将者,亦严罢了矣。但是效程不识,虽无功,犹不败;效李广,鲜不覆亡哉!
元光元年丁未,公元前一三四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董仲舒之言也。
匈奴来请和亲,天子下其议。大行王恢,燕人也,习胡事,议曰:“汉与匈奴和亲,率不过数岁,即复倍约;不如勿许,发兵击之。”韩安国曰:“匈奴迁徙鸟举,可贵而制,自上古不属为人。今汉行数千里与之争利,则人马罢乏;虏以全制其敝,此危道也。不如和亲。”群臣议者多附安国。因而上许和亲。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广与不识俱以边太守将兵,驰名当时。广行无部伍、行陈,就善水草舍止,大家自便,不击刁斗以侵占,莫府省约文书;然亦远标兵,何尝遇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刁斗,士吏治军簿至明,军不得歇息;然亦何尝遇害。不识曰:“李广军极简易,然虏卒犯之,无以禁也。而其士卒亦佚乐,咸乐为之死。我军虽滋扰,然虏亦不得犯我。”然匈奴畏李广之略,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发兵击南越边邑,南越王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令人上书告天子。因而天子多南越义,大为出兵,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令韩安国出会稽,击闽越。
东海太守濮阳汲黯为主爵都尉。始,黯为谒者,以严见惮。东越相攻,上使黯往视之;不至,至吴而还,报曰:“越人相攻,固其俗然,不敷以辱天子之使。”河内失火,延烧千馀家,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烧,不敷忧也。臣过河南,河南贫人伤水旱万馀家,或父子相食,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南仓粟以振穷户。臣请归节,伏矫制之罪。”上贤而释之。其在东海,治官理民,好平静,择丞、史任之,责大指罢了,不苛小。黯多病,卧闺阁内不出。岁馀,东海大治,称之。上闻,召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其治务在有为,引大抵,不拘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