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3)[第2页/共3页]
卫元君薨,子角立。
扬子《法言》曰:或问:“吕不韦其智矣乎?以人易货。”曰:“谁谓不韦智者欤?以国易宗。吕不韦之盗,穿窬之雄乎!穿窬也者,吾见担石矣,未见雒阳也。”
魏景湣王薨,子假立。
初,燕太子丹尝质于赵,与王善。王即位,丹为质于秦,王不礼焉。丹怒,亡归。
燕太子丹怨王,欲报之,以问其傅鞠武。鞠武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媾匈奴以图秦。太子曰:“太傅之计,旷日弥久,令民气惽然,恐不能须也。”顷之,将军樊於期获咎,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鞠武谏曰:“夫以秦王之暴而积怒于燕,足为寒心,又况闻樊将军之地点乎!是谓委肉当饿虎之蹊也。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太子曰:“樊将军贫困于天下,归身于丹,是固丹命卒之时也,愿更虑之!”鞠武曰:“夫行危以求安,造祸觉得福,计浅而怨深,乃保持一人以后交,不顾国度之大害,所谓资怨而助祸矣!”太子不听。
十年甲子,公元前二三七年冬,十月,文信侯免相,出就国。
十五年己巳,公元前二三二年王大发兵伐赵,一军抵邺,一军抵太原,取狼孟、番吾;遇李牧而还。
楚幽王薨,国人立其弟郝。三月,郝庶兄负刍杀之,自主。
宗室大臣议曰:“诸侯人来仕者,皆为其主游间耳,请统统逐之。”因而大索,逐客。客卿楚人李斯亦在逐中,行,且上书曰:“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诸侯亲服,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散六国之从,使之事秦。昭王得范雎,强公室,杜私门。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夫色、乐、珠、玉不产于秦而王服御者众,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非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群众也。臣闻太山不让泥土,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此五帝、三王之以是无敌也。今乃弃黔黎以资敌国,却来宾以业诸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王乃召李斯,复其官,除逐客之令。李斯至骊邑而还。王卒用李斯之谋,阴遣辩士赍金玉游说诸侯,诸侯名流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然后使良将随厥后,数年当中,卒兼天下。
太后薨。
扬子《法言》曰:或问:“信陵、平原、孟尝、春申益乎?”曰:“上失其政,奸臣窃国命,何其益乎!”
十八年壬申,公元前二二九年王翦将上地兵下井陉,端和将河内兵共伐赵。赵李牧、司马尚御之。秦人多与赵王嬖臣郭开金,使毁牧及尚,言其欲反。赵王使赵葱及齐将颜聚代之。李牧不受命,赵人捕而杀之;废司马尚。
魏人献地。
臣光曰:臣闻君子亲其亲以及人之亲,爱其国以及人之国,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为秦画谋,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乌足愍哉!
十一年乙丑,公元前二三六年赵人伐燕,取狸阳。兵未罢,将军王翦、桓齮、杨端和伐赵,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辧阳,桓齮取邺、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