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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玄幻奇幻 >浊世第一仙 > 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

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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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初现,东方呈现鱼肚白的时候,张弃开端了他在万丈山中的第一场战役。

眼看着灰狼满眼不甘地倒下去,张弃收回击掌,放在面前,也愣住了。

雪上加霜,另两匹灰狼已一左一右疾奔而来。

林间妖兽最喜好甚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火伴的。

甚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门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粗心了!

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得了三套衣裳,等穿到万丈山就全都穿坏了:没体例,路上的艰巨太多;又在路边城镇里买了一套,就是身上这套,得,现在又坏了。

印诀初现,身前氛围便是一阵炎热,其他属性的六合灵气都纷繁而去,只留下了火属性。

张弃叹了口气,唉,本身就没有穿新衣裳的命!

“跑!”张弃就算胆量再大,也毫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但张弃可不敢小瞧这“哈巴狗”,赶紧一提脚,便是身子一歪,从一棵柒树边擦出去,恰好那柒树干上有一个节疤,直撞得张弃半边身子一片酥麻,差点化作滚地葫芦!

大脑一片腐败,脑海里又呈现了阿谁独特的图案,阿谁能够画出火焰的图案。

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时候,钻进丛林双钻出去,爬上土坎又跳下去,他还是没甩开狼群。

张弃拔腿就跑,却发明,仿佛已经迟了!

却不料那灰狼恰好扑过来,他这一跳,便跳到了灰狼的头顶上。

狼族本就怕火,何况张弃这团火,并不是天然界的浅显之火。

鼓足最后的力量,张弃翻了一个身,使尽满身力量往前扑去,面前却呈现了一个山洞,

紧咬牙根,又是一枪后扫,逼退几匹灰狼,半爬半跌地,张弃一头钻进了丛林。

本来灰狼并不高大,只和大些的土狗差未几。他这一脚踩去,虽脚底板又被灰狼的毛扎得火辣辣地,像是被万千钢针扎中普通,却也踩得那灰狼一阵头晕,仿佛一时没搞清楚状况。

但他可来不及心疼:稍一忽视,又有一匹灰狼扑过来,就压在他身上,张口咬向他喉咙。

这印诀最早是在《无用之书·仙之悖》当中看到的,传闻叫做“火之印”。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火伴,来找他复仇了!

张弃咬着牙,提起枪杆横扫出去,把正扑向本身脑袋的那匹灰狼逼退,当场一个翻滚,爬起来就跑;却骇然发明,剩下的一只靴子,已经让另一匹灰狼咬住了!

另有一次他躲得及时,那灰狼咬中了一块石头。那石头足有盘子大,青黑相间,被灰狼那么一咬,竟然咬成了四五块碎石:这一嘴如果咬在他身上,那得咬成甚么样!

何况狼群并没有停止进犯:他一脚绊在一块石头上,呼啦啦倒地,压断了两根树枝;一匹灰狼顺势扑过来,一口咬住他袖口。他挥起枪杆刺去,不防刺歪了,没用枪尖刺着,而是一枪杆砍在那灰狼肩膀上。那灰狼一个颤抖,抬开端便冲他呲牙。他赶紧半抬着身子往前一扑,倒是躲开了身后的灰狼。

这一掌不但烧焦了它的外相,粉碎了它的经脉,乃至击碎了它的脏腑!

连滚带爬,没跑两步却发明腿上分外沉重;转头一看,倒是灰狼咬住了他的鞋子。

张弃也不细想,抖擞余力便冲进了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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