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猎书徽章[第2页/共2页]
此中最驰名猎书客莫过于银剑鱼(胸针)、黄金虫(挂饰)、棕熊(胸章)三大顶级猎书客。
翁半闲这方面要比贺晓渔熟络一些,“我晓得,是为了相亲吧?”
徒增笑耳~
“二位的名号都是如此的新奇,失敬失敬!”呛口水的汉森用手帕抖擞水渍,言不由衷的赞叹道。
这是本能好不好!
但又不能搞到‘天下何人不识君’的程度,那的确就是搬起石头往本身身上狠砸,粉碎‘低调暗藏’的主旨。
“汉森,那你的猎书客徽章呢?”贺晓渔故作夸大的掩口发笑,道:“你不会是个冒牌货吧?”
“额...只是普通的猎书拜托罢了,翁,你真是太敏感了!”汉森故作怜悯的看了眼翁半闲的黑发,“我们可不是黑头发的乖宝宝,并且金发妈妈们也不喜好有别的女人来分享她们儿子的爱,以是在美国可没有相亲这回事,哈哈哈!”
别觉得只要海内有发作户,外洋更多,也更被人鄙夷,这点本国人倒是出人料想的有自负。
以是务实的猎书客们再次机灵天时用‘拿来主义’,胜利将藏书家的袖扣情势复制了过来,不过大多数猎书客用当代的说法来讲,都是斜杠青年,常常来往于名山大泽当中,远渡重洋也不罕见,以是略不重视就会剐蹭丧失的袖扣并非是他们的首选。
他笑得非常畅快,明显他也是一名中国通,不然不会这么快接过‘相亲’这个梗,并予以‘反击’。
固然晓得对方是在激将本身,不过这也算挠到他的痒处了,便大风雅方的将本身上衣的口袋巾撩起,暴露埋没在此的猎书客意味。
猎书客讨厌藏书家,特别是那激烈的占有欲,他们凡是风俗将书藏进地窖,唯有老友到来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显摆,使得珍本仅在极其狭小的藏书圈内现世,然后比及百年以后再带入天国或者天国当中。
猎书客和藏书家是天生的敌手,但二者的干系却又相辅相成。
趁便无声地嘲笑下那些一无统统的猎书客和没有秘闻的发作户。
“总比行业轻视要好的,那么翁半闲,你的猎书客徽章呢?”汉森笑嘻嘻朝前倾,胳膊肘支在车厢板桌上,一脸玩味。
藏书家一样讨厌猎书客,以为他们卑鄙、无私、像瘦狼普通贪婪成性,因为任何册本到了他们手中,身价都会飞速水涨船高,变成可望不成即的豪侈品,自此在难以得闻一见,平增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