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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花萧洒不羁,朝左轻侯略点了头,算是熟谙过了。
这期间楚歌固然一向笑着看左轻侯跟他们互动,眼角余光却一向在留意跟在左轻侯身后的左明珠身上,见她听到本身跟叶归程是伉俪时眸光微闪,旋即面带歆羡地看着他们,不由想着――看来这位左蜜斯,现在大抵已经跟薛家庄的大少爷有了私交吧?
“阿楚……”叶归程却又在耳边,好像感喟般吐气道:“你的耳朵……好烫啊……”
楚歌茫然地看着他――试甚么?
如果她宁肯愁死老爹都要嫁的人是个夫君也好啊,但是阿谁薛斌真不是甚么好东西,武学天赋、智商甚么的临时不算,单是品德就值得思疑――恋人在家假死折腾老爹,他另故意机打野食,就算野食是本身奉上门的,但他们乱搞的处所但是两人幽会之所,也是real醉。
幸亏叶归程还没完整醉畴昔,差点跌倒之前,下认识地一把揽住她的腰,把人拉进怀里,身子一拧,转了几个圈,卸去一身惯性,这才勉强站定。
作为一个成年男人,叶归程不算轻,更别说他背上还背着四十斤的弱水重剑,楚歌不但没能扶住,还几乎被他拽着一块儿摔到地上。
楚歌冲她笑了笑:“如何了?”
左明珠神采忽地一白,手指搅动得愈发用力,勉强笑道:“……大抵吧。”
几人这才一同持续往山庄内里走。
唔,左轻侯这酒真不错,她也有点上头了,有点……热。楚歌竭力撑住背后的重量,冷静地想房间如何那么远。
再加上两人不但脸都雅,气质也出众,叶归程是藏剑山庄二十多年培养出来的,还是一向跟在叶英身边,楚歌也在长歌门接受了很多练习,操琴画画这类事是最能培养气质的,天然也很能唬人。
左明珠的脸红了红,搅动手指道:“你和叶叔叔的豪情真好。”
对于标致的妹子,楚留香向来多有几分留意,天然也重视到了左明珠,不由问道:“这位女人……便就是二哥的令媛,江湖兄弟称作玉仙娃的明珠蜜斯吧?果然灵巧可儿。”
左明珠喊完人,又退回父切身后,半是撒娇半是依靠地扶住了左轻侯。
因为左家和薛家是世仇,以是在原著里,这一对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上演了一归还尸还魂的闹剧。薛家大少爷薛斌跟施家大蜜斯施茵订了亲,但是施茵喜好的是来自都城一个旦角叶盛兰――固然是个伶人,却也是混江湖的,腿上工夫还不错。以是施茵筹算跟着叶盛兰私奔,便借来一具尸身假死,而同时,左明珠打通了神医也假死,而后以施茵的名义死而复活,或者说借尸还魂,想要以施茵的身份,名正言顺地嫁予薛斌。
冷不丁的,楚歌被压得一个趔趄,固然叶归程并未把满身重量都靠在她身上,但也够她受了,恰好叶归程这句话还是趴在她背后说的,带着酒气的温热气味喷洒在敏感的耳背,声音更加降落,那一刹时,楚歌几近感遭到久违的醉意,脸颊和耳朵仿佛也都有些热。
看着左明珠一脸羞窘,礼数却还是一丝不苟,楚歌的确都有点忍不住想要捧腹了。心说这位左明珠公然够乖够听话,明显窘得要命,却还是遵循父亲的叮咛认当真真喊了人。
楚歌笑笑,没再说甚么。
楚留香笑道:“明珠蜜斯这般灵巧,当真令人恋慕。有女如此,夫复何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