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穷姐弟[第3页/共7页]
但她也很清楚,本身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甚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返来。
天神山庄。
那就是插手一次城中偏南边位置,那一座鼎盛拍卖行的拍卖大会,胜利在场上,靠着自家的“气力”,拍到一件商品并将之采办下来。
这是山庄的凌璞凌老爷,那晚在通天月桂之上奉送的护身宝甲,作为自家儿子二十岁的弱冠礼品。
凌潇潇这才勉强收回了谛视着的目光,吞了一下口水,只是低声道:“都雅,这一身真是都雅。”
那是只要藩王才气穿的,意味着身份和职位的“蟒袍”!
刘溟再无其他言语,点了点头,立时道了一声“好”,突然脱手,以紫竹作剑,递出一式绝猛的强攻,直袭凌璞腹部。
“快些穿上吧弟弟。”
金峰城,或者金玄城,这两个名字完整成为了所谓的汗青,不再被人所提起。
天真天真的“少女”,嘴角上扬,把内心的高兴情感展露无疑。
凌潇潇伸出芊芊玉手,抚摩了几下弟弟身上的袍子,觉到手感之妙,比本身平生穿的统统衣服都要好。
这一座制作于天神山边沿地带的城池,名誉很大。
凌真笑呵呵的说道,用手在潇潇姐两眼之前晃了几下,“我晓得,本公子漂亮超凡,但你好歹是我姐姐,阿谁望眼欲穿的目光能不能收起来?看得我浑身不安闲。”
他站直身子,环顾四周,看到了阮苍和司玄空两大魔头,倒在地上的那两具尸身。
凌真瞠目结舌。
瞪大眸子,看动手里拿着的那一条精彩绝伦的兵家法袍。
“紫竹剑仙”刘溟心生激烈不满,呲牙咧嘴的他,情感万分冲动,愤然怒喝道:“不公允!你穿戴这件护体法袍,还说甚么用纯粹肉身来硬接我的剑?!”
凌真每一剑,皆能力惊人,势大力沉,恍若投出火药炸弹,爆出了水花无数。
凌璞仿佛俄然认识到了这件事,如梦初醒,有点不太美意义的道:“哦,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这袍子我穿得太风俗了,都健忘其护身的服从了……难不成,要本王把衣服脱下来?未免太不美妙了吧,毕竟我夫人还在这里……”
“算是吧。”
向来就只是把它储存在纳戒内里,放得好好的。
凌真笑吟吟的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一枚甲丸,内藏兵家护身之物,很短长的,只是我感觉必定太重,就从没拿出来穿过,甲胄这类东西,也就我爹那种疆场上杀惯了人的家伙,才会那么喜好。本来筹算一向放在小丸里的,但明天溪水边的这一战,实在有些凶恶,本公子差一点就没有性命了,还是以防万一,穿上的好,重就重了……”
“看来所谓甲丸之‘甲’,并不是甚么厚甲重甲,而是套在长袍内里的一副内胆,亦或者说是‘软甲’。爹爹他还真是故意了!”
司、苍两个剑修的头颅,都已被利刃戳烂,血液乃至都凝固了起来,明显再也活不成了!
凌真点点头。
凌真笑嘻嘻的应了一句,就那样把此件青色袍子,快速披穿在了本身的身上。
衣服全被烈火烧烂,一身破褴褛烂的凌真,也不顾本身当下的姿势尤其狼狈不堪,就那样从地上坐了起来。
言语之间,年青人丁中念诵法门法门,青玄色小丸立时抖擞出了敞亮夺目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