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赏赐[第2页/共2页]
“雅典娜,我敬爱的女儿,在我不幸落败之时,诸神逃离疆场,只要你对峙战役,夺回了我的神盾。这神盾埃癸斯,是由哺养我的山羊的皮所打造,能抵挡统统险恶。既然你夺回了它,我就将它赐赉你,信赖你必然能妥当天时用它,为它增加更多胜利的荣光。”
胜利者誊写的汗青,很快被鼓吹开去。
“它但是凶兽。”
虽是长兄,但既然已经定了尊卑高低,他就不会违逆宙斯的意志。
对于权位名利,他本就不是很在乎。
“以是,赫尔墨斯,我在这里任命你为‘竞技之神’。人间的每一场竞技比赛都将是对你的献礼,希腊的每一座竞技场都将歌颂你的名字。当凡人在撒满黄沙的地盘上竞走、摔交,当他们调解缆体每一块肌肉,投出标枪,掷出铁饼,当他们集合全数的精力和意志,将箭射向靶心……那一刻他们的力量,他们的灵魂,都将属于你。”
宙斯对此非常对劲。也是以,他对这位长兄,比对二兄波塞冬,老是多一分回护。
人间一片欢娱。虔诚的祷告,歌颂的诗歌,丰富的祭品,昌大的祭奠……这些敬神的典礼,好像春季的花朵,很快在人间到处盛开,遥遥呼应着西方天空中诸神的庆典。
“但贸易之神,夺目不足,力量不敷。你刚出世不久,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一个潜力无穷的男孩。男孩应当在狠恶的对抗中寻觅力量的真谛,应当勇于超出,不惧应战。我曾将近似的神职赐赉你的哥哥阿瑞斯,但我想我们不需求更多的战役之神了。
“赫卡忒,你从提丰那边盗回了我的雷霆轰隆,这是我最钟爱的兵器。不过,这也是我作为神王的意味,很可惜我不能将它赐赉你……”
“赫尔墨斯,你天生神行,以是担负众神的使者,并且庇护着出门在外的旅人,但这并不能为你带来很多信奉。你出世的第一天就偷走了你哥哥阿波罗的牛群,我见了欢乐,命你司掌畜牧,这也不算多么炙手可热的神职。唯有贸易之神,还算拿得脱手,能够支撑你跻身主神的行列。
提丰已经被击败,它的子嗣四散逃窜,剩下一些初级的怪物,已经不敷为虑。凡人中的懦夫要挺身而出,杀灭这些怪物,重修本身的故里!
然后是战神阿瑞斯。阿瑞斯的气力,固然只能跟提丰子嗣中最弱的那条双头狗欧特鲁斯摔摔交,尼萨山决斗也没敢让他去,但总归是出了力的。
宙斯赐给他一顶新的头盔,插着标致的翎羽,威风凛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