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者之章(完)[第1页/共3页]
车身还没撞到水面,我就已经给本身戴上了潜水面具,下水后,因为车窗早已被我翻开,我只需解开安然带,就能直接从那儿游出车外了。
这对我来讲不是难事,因为我早就给本身筹办好了一间“安然屋”,就是那种处于贩子之间、看起来非常浅显、但你连入口都找不到的房产。
作为一个穿越者,在利用克隆人作为本身的“替死鬼”时我也有过对本身的品德鞠问,但在我体味了他们这一行后,我也就麻痹了。
难不成克隆人是专门用来当假死道具的?
当然,普通来讲,即便是PUT-OID,也不会查到这个份儿上的,因为“克隆尸身”太有压服力了;和那种“找不到尸身”或“尸身被搞得脸孔难辨”之类的环境不一样,很少有人会用这类体例假死,而会用这类体例假死的人……也不太能够是我这类小人物。
我就这么猛踩油门,一起飙到了“预定地点”,然后在警车的围堵下开车突入了施普雷河。
言归正传……
这家店我事前踩过点了,每个柜台上面都有埋没的报警按钮,并且是公营的,老板本人就在店里,只要掳掠产生,必定有人会按警报。
长话短说,我这一早晨起码制造了七八个对我留有深切印象的“证人”。
“你是?”以是我没有答复,而是反问了他一声。
在这个宇宙、这个期间,克隆技术无疑也是当局明令制止的;但仍然有人在搞,并且按照搞这些买卖的人所说,他们的技术……也都是从联邦内部买出来的。
被枪指着,仿佛并未让他感到任何的不安闲。
综上所述,做到了这一步,我根基便能够放心了;此时,只要我再换个身份,且此后不中彩票也不缴税,PUT-OID也不会再盯上我。
这门即便是从内部也是得用暗码才气开的,何况是内里?但暗码只要我一小我晓得,以是这绝对不对劲儿。
但我这小我比较谨慎,我也不焦急……
这两个月里,我逐步停止了与“约翰・史女人”有关的统统社会活动:我刊出了空壳公司,退掉了耐久租赁的房屋,停缴了统统的税款,并减少了本身的购物记录。
他晓得我的安然屋在哪儿,晓得我的外号,关头还晓得我安然屋的暗码,那他天然没找错人,是以剩下的题目就是他找我干吗了。
我决定,再躲半年。
而第二天,我就去掳掠了一家珠宝店。
想是这么想的,但是……
我看得出来、也听得出来,他这是明知故问。
即便PUT-OID对此有所思疑,要清查我“生前的”行动轨迹也无妨,他们能查到的就是:一个穿越者颠末一段时候的筹办后,离开了平平的糊口,决定去干一票大的,成果栽了。而这小我在掳掠前一晚的状况,也有充足多的证人能够去证明……非常合适逃亡徒的人设。
我最后一次在公收场合利用本身的证件,或者说……利用“约翰・史女人”这个身份的证件,是在一间连锁旅店里。
要让如许的人冒充本体停止平常活动自是不太能够的,但充当一具尸身必定是充足了。
你们如果迷惑……有钱人连本体都能“买来用”,为甚么还要找克隆体呢?那就是你们设想力太匮乏了……
屋里有非常充沛的食品和饮用水,以及大量的卫生纸,水电气皆有,并且在一个很大的大众WIFI覆盖之下,屋里能够联网的设备在无数连接着这个WIFI的设备中也没甚么与众分歧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