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韩非和法家(1)[第2页/共3页]
韩非之前的商君已经说过近似的话:“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情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
韩非:法家的集大成者
中国人尊敬畴昔的经历,这个传统或许是出自占赛过多数的农业人丁的思惟体例。农夫牢固在地盘上,极少迁徙。他们耕作地盘,是按照季候窜改,年复一年地反复这些窜改。畴昔的经历足以指导他们的劳动,以是他们不管何时若要试用新的东西,老是起首回顾畴昔的经历,从中寻求先例。
法家的汗青哲学
周朝的后几百年,封建社会轨制慢慢崩溃,社会产生了深远的窜改。君子和小人的社会辨别不再是绝对的了。在孔子的期间,已经有一些贵族丧失地盘和爵位,又有些布衣凭着才气和运气,顺利地成为社会上、政治上的显要人物。社会各阶层原有的牢固性,被突破了。跟着时候的推移,通过侵犯和征服,大国的国土越来越大了。为了停止战役,筹办战役,这些国度需求一个强有力的当局,也就是权力高度集合的当局,其成果就是当局的机构和服从比之前越来越庞大很多了。
当时有些人对实际的实际政治有深切的了解。诸侯常常找这些人打主张,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他们常常就成为诸侯信赖的参谋,偶然候竟成为辅弼。如许的参谋就是所谓的“神通之士”。
韩非是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实际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经有三派,各有本身的思惟线路。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与孟子同时,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首要的身分。另一派以申不害(死于公元前337年)为首,申不害夸大“术”是最首要的身分。再一派以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为首,商鞅又称商君,最正视“法”。“势”,指权力,权威;“法”,指法律,法制;“术”,指办事、用人的体例和艺术,也就是政治手腕。
新的环境带来了新的题目。当时各国诸侯面对的都是如许的环境,自孔子以来诸子百家共同尽力处理的就是这些题目。但是他们提出的处理计划,多是不敷实际的,不能实施的。各国诸侯需求的不是对百姓行仁政的抱负纲领,而是如何对付他们的当局所面对的新环境的实际体例。
如许做,是能够的,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布局比较简朴。天子、诸侯和大夫都是以血亲或姻亲相互联络着。在实际上,各国诸侯都是天子的臣,各海内的大夫又是各国诸侯的臣。但是在实际上,这些贵族耐久以来都是从先人那边担当其权力,他们逐步感觉,这些权力并不是依托忠君的实际获得的。是以,很多大国诸侯,固然名义上归中心的周天子统领,实际上是半独立的;各国以内,也有很多大夫之“家”是半独立的。因为都是支属或亲戚,这些封建领主保持着社会的、交际的打仗,如果有甚么事情要措置,也都遵守他们不成文的“君子和谈”。这就是说,他们是遵礼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