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捕蝶能手[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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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等归等,该办的事儿还是得办,我低着头手疾眼快的将二哥给吃力的提出,对着一块红褐色的石头浩浩大荡的奔腾而下。
但是我但愿各位能担搁你们半分钟的时候,给我个批评,所说哪儿好,或者哪儿不公道的处所,哪怕是指出个错别字也行(我不必然会改,主如果懒!),看到你们再就行,我有个安慰,别的我不搞基,我感谢网文兄弟一向支撑我,我们能够白首到老了,我也但愿有更多朋友让我能记着你们的名字或者是性别春秋都行,毕竟我未婚。
不过我对此是表示思疑的,蓝色的胡蝶我不是没见过,但都是一末节指头大小的,菜地里到处都能见到,至于很大只的却从未见过。
“也是!”李元志抠了抠鼻孔,笑着又回身往上爬去,不一会儿连网兜我都看不见了。
她微微眯着双眼,尽是沟壑的脸庞上又添了几处褐色的白叟斑,白发被详确的编成银色的长辫子,如同帽子被被顶在广大的额头上,身上的蓝色粗布大衣也在炽阳下发着亮。
这一餐对我来讲算是久逢甘霖,这山里啥都能够没有,野味是管够的,一块半肥半瘦的麂子肉,蘸上一点自家磨的干辣椒面,配上一口软软糯糯的玉米面馍馍,那滋味的确让人想把舌头都一起吞掉。
不过这些我都是听李元志说的,至于他真的有没有捕到过,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对这行不太体味,首要还是因为我故乡那边,并没有如此花腔繁多的胡蝶种类。
不过我还是跟着他去了溪边,毕竟就算捕不到胡蝶,搬开石头抓些螃蟹,摸摸泥鳅也是极其好玩的。
成年的麂子根基上就如同牛犊般大小,是极其温驯的食草性植物,我曾见过一次,也是二姨爹打返来的,不过当时已经灭亡已久了。
还是外婆最早认出了我,她的声音还很敞亮,算得上中气实足,她站起来用红润的面庞对着我,眼睛里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喜意道:“来咋都不知会一声!”
说实话我的体力算是不错了,毕竟也是乡村里长大的孩子,但跟李元志比起来,明显是差了不止一筹。
这山溪固然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但布局跟浅显江河倒是截然分歧的,高度落差是极大的,常常走不上两步就会碰到一个极小的瀑布,或是三四人高的大石块,李元志倒是三两下便翻了上去,而我则需求手脚并用的攀附在上面,一寸寸的渐渐挪上去,既吃力又耗时候。
它们常在夜间行动,行动敏捷机灵,常长着麻黄色的外相,在较为熟谙的环境下,就算是几只猎犬合围也不必然能够拿住它。
“行了、行了,幺妹你们算是赶巧了,我这饭顿时就做好了,前两天你姐夫刚打的麂子(ji zi)肉,可鲜着呢,清算清算筹办用饭了!”我二姨拎着铁铲,又回身笑着进了厨房。
捕蝶不但好玩,更关头的是你只要将它封在一个纸做的三角形折叠囊中,碰上收买胡蝶标本的人,如果你捕的胡蝶罕见标致且保存无缺的话,偶然候乃至能卖上五毛钱的好代价。
“娘,这不来得及吗,再说了山里边咋告诉啊,托人多费事人家啊!”这时候我妈也赶了上来,一样是喜上眉梢,边说着边向外婆走去,拉着她一样粗糙的手悄悄的摩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