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章 找这样的手下,总感觉结局跟ACG的最终BOSS一样下场[第2页/共2页]
“除非你情愿不再叫我敬爱的mm……”
跟布鲁相处了这么久,克里珊娜也晓得本身这个哥哥的一些偏好。
一个是属于塔斯王国的王族权势,明面上以马修斯伯爵作为权势代表。
耐久的糊口,克里珊娜也风俗了布鲁的一些词语,她不在乎的说道:“我感觉是你太瞻前顾后了,像是怯懦的绿龙一样。”
这支塔斯精锐骑士团就属于马修斯伯爵的军事权势之一,震慑着别的权势。
“……”
以是布鲁这么多年来,谨慎翼翼的不如何敢招惹他们。
想来想去,还是人类或者精灵、兽人之类的聪明种族比较靠谱啊。
一个十万人丁的重城,其保卫力量已经足以对付成年龙的攻击了。
沙尔斯作为这四周最大的贸易城镇,储藏着庞大的好处,并且因为处于亚瑞斯格戈壁和外边的交界不远处,政治环境非常庞大。
这都是些甚么鬼,他又临时没矿,要食人魔这些除了体力劳动外毫无用处的大个子返来每天看他们发情和打斗辣眼睛吗?
但是阵营分歧如何谈恋……如何招募?
不过布鲁感觉他们比食人魔好一点的方面在于戈壁地精部落的人丁有着近六百,比食人魔部落的人数要多很多。
以是他们才对其他的派系有着很大的仇视――要不是我辛辛苦苦栽树,你们会来这穷乡僻里?
固然脑袋非常大,但是智力也并没有呼应的高,反而跟食人魔一样根基是智障。
这也是沙尔斯内里最大的权势。
这也是他五年前兴冲冲的想去生长权势,然后灰溜溜的回到巢穴睡觉的最大启事――
本身身为恶龙,并且体型还那么小,想要找到靠谱的成员实在是急不来。
固然单轮气力,一个食人魔砸扁十几个地精就跟踩死十几只蚂蚁一样简朴。
一支是本土贩子派,以米米尔商会为代表,这也是沙尔斯最陈腐的一批开辟者,地头蛇。
现在明面上皮尔代商会没有窜改,但是实际上是为了本身代表的好处,还是为了别国的好处而与米米尔商会合作,那就众说纷繁了。
这些地精比起食人魔来讲习性略微好一点,起码他们肚子饿的时候挑选的不是“打豆豆”和相互打斗,而是个人出去找吃的。
如果运气不好,持续找不到的话,一株戈壁内里到处可见的大型神仙掌在他们看来也算是甘旨了。
他们也是常常攻击旅人和村落的低等聪明种族,力量方面固然很强大,但是比拟起浅显人来讲也不容小觑。
“……”
量大管饱,布鲁在心内里如许安抚着本身。
戈壁地精跟食人魔一样,也是臭名远扬的种族。
乃至连五年前的安娜塔西亚、卡拉等人都不如。
只是跟食人魔三米多高的庞大体型比拟,戈壁地精只要一米高。
八万的常住人丁,两万多的流动听口,加上每天络绎不断的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