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大赚一笔[第2页/共2页]
猴头菇的买卖让我大赚了一笔。我把钱全数存进了乡村基金会,基金会的利钱高,远远超越乡村信誉社。我一返来老李就找到我,必然要我把钱存进基金会,因为老李的儿子在基金会里做主任。
“你今晚来家用饭吧!”金玲说:“我明天找满爹买了一只野兔,还是活着的哪,你来帮我杀兔子,我不敢杀生。”
从吴倩呈现还不到一个小时,一车菇子就分完了。
“那就说好了啊。”吴倩朝身后的一群人挥挥手说:“你们都看着啊,代价每斤十五块,低于五十斤不卖。”
我来苏西乡三个月,吃来吃去,吃不腻的就是野兔肉。茶油红烧的野兔肉,天下甘旨。当然,红烧也好,炖汤也好,做得最好的还是金玲,她把野兔肉那股骚味措置得洁净完整,这在全部苏西乡,还没有阿谁女人能做到,即便是食堂的老王,也没有体例做到。
“金玲嫂子,你明天要你老公来一趟吧。”我说。我早已经晓得她的名字叫金玲了。给我送了几次鸡汤,相互之间也熟了。但我们一向没交换过,她都雅的白净小脸老是勾着,每次看我喝完,就快速清算好头也不回地分开。
“他们两个都去县里了。”金玲说:“要明天赋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