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收徒炼宝(继续求收藏推荐)[第2页/共3页]
五十年后,天涯之上,翀鹏载着盘风穿越层层罡风,超越九重天,终究来到盘古天下。
共工施了一个神通,那数十巫人消逝不见,相必是已经回道部落当中。共工一个闪身已然呈现在盘风面前。
共工听完笑道,“即便只是侍从也是好的,想来洪荒诸多大神都想降服一只金翅大鹏,但一来照顾风族颜面,毕竟大鹏族从属风族,二来金翅大鹏这一种族也实在傲气,是以洪荒中降服了金翅大鹏鸟的能够也就兄弟一人了。兄弟作为父神后嗣,有此侍从,正配身份。”
这天是真正的天,为盘古斥地,称之为盘古天,位于元始天王斥地的九重天上。
盘风沉吟半晌,“那吾便为汝取个名字,汝为金翅大鹏一族,便唤汝做翀鹏,望汝今后能够振翅而上,刺破苍穹。”
三年以后,盘风将金翅大鹏鸟从掌中放出。
盘风仓猝从翀鹏背高低来,翀鹏亦是化作一个俊朗傲气的青年,站在盘风后首,跟着盘风对共工打了一个顿首。
说完共工引盘风进入云梦,只见途中水汽环绕,岛屿若隐若现,又有珍禽无数,奇峰怪石不断,盘风不由赞道“好一处神仙地步。”引得共工哈哈大笑。
金翅口中念叨了几遍“翀鹏”“翀鹏”,开口言道,“好名字,谢过尊神赐名,吾今后便唤作翀鹏。”
眼看就要将这异兽围住,共工却俄然停下。那异兽见共工不再追逐,中间的巫人却又禁止不住这异兽,异兽死里逃生,仓猝遁入山林深处消逝不见。中间一巫人见状不由抱怨,“父神,为何要让那异兽逃脱,这般强大的异兽,能够让族内数万族人饱食一餐呢。”
在与共工相谈当中,盘风体味到现在洪荒大要安静,底下倒是暗潮涌动。倒是因为洪荒万族因为族内生灵日趋增加,不由对把握了大部分资本的三族有所不满,决定让三族分出一些资本分与万族。
而一旁的翀鹏亦是不遑多让。本来异兽出世便本能的接收六合灵气,肉身强大,食之能够增加神力,固然对于盘风共工这等大神来讲没有甚么感化,但对翀鹏倒是有所好处。是故翀鹏却比盘风还要多吃了一些,直到体内难以接收能量方才罢休。
“吾自出世便单独游历,倒是未曾驰名。”
共工随便的寻了个位置坐下,也不顾食品是否已经熟透,一把抓起架在篝火上烤着的兽肉张嘴撕咬,尽显豪放。
众神一边畅食,一边说话,说到鼓起时几位神力深厚的大巫一个纵身越到空位中心,手舞足蹈扫兴。
盘风来此,倒是为了去盘古左眼所化的太阳星引太阳真火为本身熬炼一把宝刀。想来盘风把握刀之法例,倒是连把刀都没有,一身气力难以完整发挥。
言干休指一点,翀鹏不由自主飞向太阳表层灵气最为充分之处。“此处的太阳真火正合适汝修炼,若汝适应了此处,可往深处修炼,但牢记不成过分深切。”
翀鹏这才复苏过来,本觉得本身已经是坐骑的命,想不到现在不但自在,并且有一天赋大神情愿收本身为徒,如果不承诺,那就是脑筋进水了。
共工忙拉起盘风,大笑道“十三弟这百年可好,吾在这百年但是日夜期盼着十三弟的到来啊。”接着又打量了番翀鹏,口中赞道,“本来是只金翅大鹏鸟,此鸟倒是好生傲气,灭杀倒是不难,但想要将之降服倒是绝无能够,想不到十三弟竟然就降服了一只金翅大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