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六十四章[第2页/共7页]
就比如埃列什基伽勒,人们都说她是一个阴晴不定的古怪女神。人类的灵魂被她关在骨笼中肆意玩弄,饱受比灭亡还要难言的折磨,对于误入冥界的生者,更是手腕残暴。
“也不能这么说,在这之前,我只喝过一次酒啊。因为要分开,临走之前,从已经没人了的村庄里找到了一瓶不知放了多久的麦酒——酸死人!大抵其他处统统能够与你这个媲美的好酒,但是,说再多也是废话,现在不成能找到了。”
恩奇都位于冥界的宅兆非常粗陋,吉尔伽美什并没有给此生独一无二的好友立碑。
轮到埃迪了。
“那到底是甚么处所,连像样的,能够让你如许的懦夫喝醉的酒——都拿不出来吗!”
他是神的仇敌。
临时用不了手也没干系,他就微微低头,目光明灭,朝面前这个斑斓得好像兰花的少年笑。
别人的设法——不管是谁,喂!他死都死了,还想让他如何理睬?
“啧,那就好。”吉尔伽美什接着又叫起了一向就在他们中间渐渐喝酒的恩奇都,“该换个处所了!这里实在是太狭小了,本王喝也喝不畅快。”
不等吉尔伽美什再开口,这个外村夫就本身说了话。
那么,王俄然表情庞大,就跟恩奇都有关了。
身边之人带沉迷惑与焦炙的呼喊,让绿发的英魂猛地回神。
恩奇都:“你们俩已经喝得很畅快了吧……”
但是……
冰晶所熔化的冰水悄无声气地向下滴落,也更加无声无息地汇入了芬巴巴还在流淌的血液中,终究,血与水全数淹没进脚底昏黑的泥土当中。
如上所述,就算断了双手,他的笑看起来也张扬得不可。再配上那双仿佛比头顶正晖映着他们的阳光还要敞亮的金色的眸子,顿时更加——放肆。
背靠着一样睡畴昔了的吉尔伽美什,银发和王的金发有一部分交叉在一起,别说,编织出的色采还挺都雅。
就如许,一向比及了最开端的——天光乍现。
他的灭亡是功德,每一个得知这个动静的人,都该当欢畅。
对话是含混的,没过量久,王似是不满地说了一句“乌鲁克有充足多的好酒,绝对不比你的国度的酒差”,而前面的话没能说完,他就沉沉地闭上眼,睡着了。
埃迪的天下没有“冥界”,近似的传说更未曾有。
“王啊,将这个男人的尸首吊挂在城墙前吧,警示世人这就是违背神明的了局。”
然后,在长久的惶恐失措以后,庞大的幽灵从石柱背后飘了出来,又在更加长久的踌躇过后,将本身变成人类比较能够接管的人形,也就是斑斓的金发女神的形状。
“恩……”
很奇特,从进入冥界——或者更早,从他与吉尔伽美什将恩奇都的泥土收殓的那一刻起,男人就莫名地温馨。
“呸。”埃迪二话不说便站起,“不要强撑的是你,我必定比你复苏。”
啊,说到这里,还需求把扯回前面的话题。
在酒量上面,他们分不出胜负。
“不过,如果这就是你说的‘合作’……”
此时现在已是深夜,前半夜还在为王与好友们的欢庆号令助势的人们要么早已经支撑不住睡死,要么就是灌了一肚子酒,趴在酒馆内的桌上呼呼大睡。
说出这番感慨的梅林,理所该当是浅笑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