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次骑马[第2页/共2页]
想你啊草原,
草原啊草原,
牧民们留下大多数人,他们还要收拢四散的羊群,趁便把死狼带归去,狼皮是个好东西,做成皮裘,既标致又和缓,很受中原的有钱人爱好,能够和中本来的行商互换盐巴,狼肉也是不错的食品,狼脸子更是佐酒的甘旨,固然丧失了一些羊,这些狼肉足能够弥补了。
李青莲是个实际派,说骑咋就骑,风风火火闯荒漠。一踩马镫飞身上马,两腿一分跨坐在马背上,很稳,作为一个妙手中的妙手,飞檐走壁如履高山的妙手,坐在马背上还真的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接过马的缰绳,伸手悄悄地抚摩着青鬃马那超脱的鬃毛,与马儿好好地相同一下。
但是,现在,现在,面前这个环境下,不会骑马这个说法太难建立。不会骑马?哪来的怪物?这年初有人不会骑马?!不说我们牧民从光着屁股就懒在马背上,就是那唐人男男女女老长幼少,骑马射箭,飞鹰喽啰,也是有模有样。你说你不会骑马?如果不想被人当作妖怪用石头渐渐砸死。
远方有一头马鹿在低头吃草,不谨慎轰动了灌木丛里的雪鸡,扑棱一下惶恐地飞起,马鹿不晓得侵犯了别人的领地,茫然四顾,又低头吃草。
阿不力抱着阿嘎带着另两个牧民陪着李青莲回部落,顺着从昆仑山上流下来的小河边走着。阿不力不晓得李青莲没有骑过马,谁晓得走在荒漠里的人没有骑过马,谁敢说天神的使者不会骑马?以是马的速率很快,固然不能和来时相提并论,对李青莲这个菜鸟也算是缓慢。
我生命的摇篮,
小河弯曲折曲,欢畅的流淌,自天涯来,又流向悠远的天涯。从山脚下的溪流渐突变成三四丈宽,河水不深,能瞥见河底的卵石,五颜六色的的石头被河水冲刷的圆溜溜,几条手指长的小鱼在河底落拓地游着,碰碰卵石,碰碰砂子,你追我逐,好不舒畅。
阿妈等候的笑容是我力量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