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次骑马[第2页/共2页]
我心中的草原,
牧民们留下大多数人,他们还要收拢四散的羊群,趁便把死狼带归去,狼皮是个好东西,做成皮裘,既标致又和缓,很受中原的有钱人爱好,能够和中本来的行商互换盐巴,狼肉也是不错的食品,狼脸子更是佐酒的甘旨,固然丧失了一些羊,这些狼肉足能够弥补了。
零零散散的榆树孤登时站在荒漠上,在广漠的天幕下格外矮小,那反射着刺目阳光的是石头,红色的石头,玄色的石头,东一片西一片涣散随便,无拘无束地躺在地上已不知多少年,那一道道不法则的褶皱是光阴侵袭的伤痕。
极目四眺,天高云淡,心旷神怡。耳边传来荒漠男人苦楚降落的歌声:
李青莲是个实际派,说骑咋就骑,风风火火闯荒漠。一踩马镫飞身上马,两腿一分跨坐在马背上,很稳,作为一个妙手中的妙手,飞檐走壁如履高山的妙手,坐在马背上还真的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接过马的缰绳,伸手悄悄地抚摩着青鬃马那超脱的鬃毛,与马儿好好地相同一下。
但是,现在,现在,面前这个环境下,不会骑马这个说法太难建立。不会骑马?哪来的怪物?这年初有人不会骑马?!不说我们牧民从光着屁股就懒在马背上,就是那唐人男男女女老长幼少,骑马射箭,飞鹰喽啰,也是有模有样。你说你不会骑马?如果不想被人当作妖怪用石头渐渐砸死。
想起你就情深绵绵,
我生命的摇篮,
伴着阿妈伴着蓝天到永久……
阿妈等候的笑容是我力量的源泉。
芳草淡淡的暗香润我生命的内心,
还在李青莲的轻功不错,放松两腿,就那么黏在马背上,骑马的时候两腿不能用力,那样整小我显得生硬,轻易颓废。这一点书上有,曾经偶然中看过,想不到明天用到了,看来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只要无用的人。
那还是很悠远的事,牧民们珍惜面前的欢愉,珍惜开高兴心的每一天,是啊,一个连夏季都不晓得能不能挨过的民族,谁会有闲心考虑将来的事情。珍惜面前,尽力地活下去,满足常乐,这就是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