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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半边天[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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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当如何?”高炽问道。

燕王既然定策,就招来高炽,将燕王大印交给了他,“我驰援永平,你留在北平城里恪守,决不成轻出。一应大事,要听你母妃的决策。北平城城池坚毅,以战则不敷,以守则不足,我听几位徒弟说,你向来能推诚任人,愿你以此御敌,等雄师返来得救。牢记,牢记!”

“要选善听之人,”顾成道:“在九门四周凿穴如井,我看二丈差未几,内里埋上新瓮,遴选这些善听之人坐在瓮中,日夜监听。如果南军挖隧道,数百步以内其声便可闻于瓮中。”

张昭华也就忙得不顾她了,因为顾成将军细心察看了北平九门,发明北平其他八门一带的地质相对坚固多石,唯有丽正门一带土质坚固,说要制止南军挖凿隧道。

“张氏,”燕霸道:“你说说,我为甚么要出兵驰援永平?”

“反应要敏捷!”张昭华操心传授了几天,才算看到了效果:“避开箭矢,也不能挡住军士!腹腔有伤的,需求平躺,背后有伤的,需求趴下——”

“父亲瞧不起女子,”张昭华道:“女子不输男儿呢!比不上冼夫人、梁红玉,但是包管能将北平守住,等候父王返来!到时候,父王怕不是要刮目相看了!”

诸将当中,也有不识字的粗人,不晓得燕王说得这个“嗜痂”是甚么东西,但是大部分佥事千户,都是读过书的,闻听到李景隆竟然另有嗜痂之癖,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莫非李景隆也有刘邕如许的癖好?

燕王以此嗤笑道:“汉高祖知人善任,不过将十万兵。唯有大将韩信多多益善,李九江是甚么才气,竟然敢将五十万兵?我看他就是赵括复活,也会有赵括之败。”

燕王只是将喜好男色这类癖好,划一视之于喜好吃疮痂,可见燕王的确对龙阳之比如较痛绝了,他说着就狠狠瞪了一眼缩在角落里的高燧,高燧仿佛感到了他的目光,僵在那边一动不动。

张昭华和高炽却心不在焉地听着,因为他们方才获得顾成将军宗子顾统被杀的动静——因为顾成归降了燕王,留守在普定的顾同一家就以通敌罪,尽数被诛戮。南北相隔悠远,高炽即算是故意派人去普定收尸,都没法前去。

燕王见此,俄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是说他嗜食疮痂,而是他嬖好……这个……男色——”

“嗜痂之癖”说得是南朝刘邕性喜食疮痂,感其味似食鳆鱼。一日,刘邕拜见正患疮疾之友孟灵休,见床上颇多落痂,竟然取而食之。休感心惊,便将其身上未剥落之疮痂,尽数剥下贻之,导致疮口又流血。而刘邕命所属南康郡之二百多名官吏,非论有无罪愆,每人须轮番挨鞭,致伤以成痂供其食用。

兵不能悠长地待在一处,看模样是调集起来人多力量大,但是观古战役,常常一只奇兵就能克服数十万人的步队,因为目标太大了,并且太集合,这是李景隆的自取灭亡之道;而坐守危城不成取,因为常常在外线的活动中,兵卒有无穷的拓展空间,也能在一次次的交战中,飞速地强大本身,这是燕王的取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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