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叫傻魏[第2页/共3页]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我艹你姥姥!老子跟你火伴几年,总跟在你前面擦屁股,这一次,老子不干!你傻魏不怕死,老子就是怕死的孬种吗?咱俩是红箭07的追风双煞啊,要当豪杰,老子先上,第二个才轮到你!”
※※※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毫无疑问,中伏了!
……
“履行号令!此次老子上,今后有机遇,没人跟你抢!”
“任务打消!都别慌!跟着老子原路杀出去!杀!”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仿佛有所发觉,机灵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乃至于,他很多次做过一样的梦,梦见本身变成了叱咤西承平洋的大豪杰,无所不能,受世人钦慕,但,那统统只是胡想罢了,统统都已画上句号。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逝无踪。
身后,是满含热泪的几双眼睛。
“重视埋没!”
“现在!号令!”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号令!老团代替批示,当场埋没三十秒!我会向左边建议冲锋,把仇敌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部向左边建议冲锋!记着!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准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着!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周八方已经呈现了无数闲逛的人影,另有大喊小叫的声音,簌簌簌!枪弹重新顶飞过,更多的仇敌在朝天鸣枪,仿佛洋洋对劲地宣布:你们被包抄了,从速投降吧!
没出处地,天空中滑过几道夺目标红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问话的是老团。
魏可卒,阎王召见。
夜。
……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十九,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停止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明,这是六个身穿玄色活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玄色帽子,但是,他们的打扮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严峻得声音都在颤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