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无痕之人[第2页/共3页]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开初,麻子脸以为是易天辰瞎猫遇见死耗子撞了大运,但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类大运仿佛一向就未断过,这让麻子脸非常费解,也非常气恼,这不但仅是麻子脸以为易天辰抢了他们的斗鹿,还因为易天辰是一个连灵痕都没有的废料。
三岁炼体,五岁习武,是这个天下里大多数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着灵力的滋养,五岁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资质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犊内脏,在大一点的孩子便能够单独搏杀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话下。
在世人群情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平常普通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量的言语,也未曾逗留,在将斗鹿遵循商定的代价卖掉以后,便仓促出了小镇,钻回了丛林里。
“回丛林?!”贩子有些不解。
小镇里的人对易天辰知之甚少,没有人晓得他出世后是如何见到第二天的太阳的,也没有人晓得他何故活到明天,乃至都没人晓得他是谁,来自何方!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小我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乃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较着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如何走过的主。”一名小镇住民在一旁插话道。
听到此言,世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繁都附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戴褴褛以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这穷小子运气竟如此之好,竟能抓到斗鹿,乃至连毛皮都没弄破,这回可发财了,发财了!”一名外来的贩子看易天辰穿戴褴褛,认准了他不识货,上前试图以低代价买入,但却遭到了易天辰的白眼,他并未理睬。
“是啊!圈养斗鹿可比抓还要难!但他每月大小都能抓到几头,奇了怪了这!”
那片丛林被人们称为忌讳之森,如同其名,那边是片忌讳之地,凡是有私行深切者十有八九是出不来了,就算是超卓的猎手也不敢随便深切,这不但仅是因为丛林内到处可见的毒虫猛兽,还因为这片丛林里生活着一种能让人们提名便丧胆的凶兽――元兽。
“哎!”一名本地人撇了撇嘴,悄悄地摇了点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如许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必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阿谁老废料以外就是回丛林了。”说到丛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不管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丛林内。
“看,这小子又抓到斗鹿了!”来往的人流中响起阵阵赞叹声,引得旁人纷繁望去,开端咿咿呀呀的群情起来。
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