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无痕之人[第2页/共3页]
在世人群情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平常普通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量的言语,也未曾逗留,在将斗鹿遵循商定的代价卖掉以后,便仓促出了小镇,钻回了丛林里。
“回丛林?!”贩子有些不解。
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
“哼!”易天辰一声冷哼,扛着斗鹿持续往前走去,斗鹿的代价他比谁都清楚,想捡便宜可没那么轻易。
人们只晓得他是一年多前俄然呈现在小镇里的,为人孤介,很少与人扳谈,独居在那片让人们望而却步的妖怪丛林里。
跟着人体的生长,体内的灵痕会渐渐滋长出一股淡红色的灵力,这股灵力能够用来蕴养精神,让精神变得日趋强大,超凡入圣,这是人类强大的底子,一样,那些体内具有灵痕的动植物也因为灵痕的存在变得非常强大,只是它们数量较为希少罢了。
三岁炼体,五岁习武,是这个天下里大多数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着灵力的滋养,五岁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资质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犊内脏,在大一点的孩子便能够单独搏杀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话下。
“咦!这照你们所说,这小子抓了这么多斗鹿应当很敷裕才对,如何还穿成如许?”先前那位贩子不由多朝易天辰扫了几眼,朝身边的人扣问道。
也有人说,他是在呈现不久以后才住进那片丛林里的,因为他体内没有灵痕又不通说话,常被人凌辱,进入丛林是想寻死,岂料老天不收,只得独居在丛林里。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哎!”一名本地人撇了撇嘴,悄悄地摇了点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如许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必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阿谁老废料以外就是回丛林了。”说到丛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不管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丛林内。
“可爱!小子,这袋钱可够你发财致富,你竟还不识相!”这位贩子掂着荷包愤恚的说道,这袋货币起码有近百枚铜币,一人吃喝上小半月不成题目。
那片丛林被人们称为忌讳之森,如同其名,那边是片忌讳之地,凡是有私行深切者十有八九是出不来了,就算是超卓的猎手也不敢随便深切,这不但仅是因为丛林内到处可见的毒虫猛兽,还因为这片丛林里生活着一种能让人们提名便丧胆的凶兽――元兽。
听到此言,世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繁都附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戴褴褛以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是啊!圈养斗鹿可比抓还要难!但他每月大小都能抓到几头,奇了怪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