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番外(1)[第2页/共5页]
李南脸黑成了锅底,本来就给人压力,这下就像个恶神,十米内无人敢靠近。
李南有点不测,凡是李大帅肯亲身下厨房弄饺子馅,普通是家里要来高朋,他嫌弃保母阿姨的程度不过关。厨房里水汽腾腾,能看到的处所摆满了熟的、半熟的食品。李大帅正在案板上又切又剁,精气神实足。羊肉黄瓜馅,李大帅最特长也是最喜好吃的。羊肉选的是腰窝,有肥有瘦,另有筋头巴脑,吃起来柔韧筋道,鲜美多汁。把腰窝不紧不慢地剁了,再搅出来泡好的花椒水,为的是去除膻味,也能让肉更鲜嫩。黄瓜用礤床礤成细丝,略微攥一攥汤,以后加上葱末、姜末、海米末、鲜酱油、盐和肉馅儿搅拌在一起。和馅儿也是门技术活,一手把着锅沿,另一只手顺着一个方向搅,用力越均匀馅儿和得越津润。
男人?帆帆默念着这两个字,俄然挣扎着下了地,不管卓明如何哄,如何也不肯让他抱。成书记在一边乐了:“哈哈,你也被嫌弃了吧!”卓明微微一笑,笑得非常高傲。
卓绍华领着帆帆进了书房,帆帆坐的位子正对着窗户,落日的余晖洒满了窗台,夕照红彤彤的,恋儿总爱说像蛋黄,说时,还会很大声地咽下一口口水。
人还站在院中,廊下挂着的大红灯笼,窗沿上摆放的一盆盆万年青、串串红、橙黄的金橘,年的味道劈面而来。一时候,李南的鼻子就有些酸酸的。这类感受自母亲过世后就没有过了。等情感畴昔,他才排闼出来。
成书记讪讪一笑:“说那么刺耳,甚么掐不掐,我这是疼孩子。你把孩子带来虎帐,是不是想再培养出一个卓绍华?”谁说儿子老是自家的好,胜利是不错,和绍华一比,就经不住看了,成书记很有自知之明。
都不消验DNA,这孩子一看就是诸航亲生的。李南对付地拍拍小孩头,看向内里,卓绍华和诸航都是浅咖色的大衣,玄色的短靴,一人脖子上扎一条系成同心结的红色领巾,恰好和俩小孩身上的红色唐装相对应起来,这是怕别人不知他们是一家吗?李南捂着嘴巴,满嘴的牙都酸了。
“回不回京都不影响我们过年,进屋打打牌烤烤火,我找人给兄弟们烤羊去。”李南甩了一嗓子,把大伙儿欲出口的遗憾全甩没了。喝彩声中,不知谁提了一句:“唉,如果栾中校在就好了,他一肚子的文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指哪说哪,最能打发时候了。”有人忙拽了下说话的人,朝门口努努嘴。
栾逍说金子在哪儿都会闪光,李南鄙夷他没见过世面,那种人也算金子,这儿就不叫地球了,叫金球。归正,抢了他的得力干将,他和诸航这仇是结下了。
“开车的还是本来跟着卓伯伯的阿谁勤务兵吗?”李南俄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用心多问了一句。
“甚么时节吃甚么东西,那是掉队的农耕文明,现在是新期间……”余下的话在李大帅的瞪视下,卓阳冷静地咽归去了,很天然地想起了晏南飞。当时,他们过年总爱找个热带岛屿住几天,赤着脚在沙岸上走,龙虾、冰着的新奇鱼片、香槟……旧事已如烟,卓阳低下视线,还是接管实际吧,她不情不肯地去了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