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为了长生[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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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柴火的那人却大笑道:“这些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为了长生,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
“撸猫公然能令人沉着。”
罗文的本体在山崖上轻柔地抚摩着无面的黑毛,思惟敏捷沉着下来。
这夜里的话题,根基都是他引出的。
熊七俄然展开眼,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只盯着那金光,没有眨动。
巡查的说道:“有变数,我们就躲,这不就是我们一向以来信奉的守则吗?”
以此为契机,他们不再说话,都在车上挪出个角落,或靠或躺,逐步睡去。
而当熊七提到那头顶金光后,其别人也都纷繁应是,他们实在都有重视到,但他们方才返来,都不想节外生枝,以是才都没有提起。
此人先前是掌勺的,不知姓名,但他的火伴都唤他为“熊七”。
在车队中间的山壁边生着几颗大树,柴火的光辉照不透富强的枝叶,罗文便悬停在那枝叶以后,悄悄地察看着这一群人。
很快,那一个小我都以其为中间集合过来,有生喝血液者,也有将血液煮烫后再当汤来喝的人,当锅子里的兽头被分食洁净,便又有人从那头野兽的尸身上割下一条腿,持续分而食之!
罗文便持续把持着小秃顶往下降落。
“这群人有题目!”
野兽的呼啸声从两边的山上模糊传来,却不如虫鸣声来得耐久。
“为了长生!”
【PS:不想求票了,归正没用,任其自生自灭罢,静候审判之日到来。o(╥﹏╥)o】
若非罗文重新看到尾,多数会觉得他们只是浅显的旅人。
“麻蛋,自从得了这血瘟以后,总感受本身像是变了一小我,在吃饱喝足之前就是不想说话!”
罗文悄悄地聆听着他们的扳谈,思虑着他们的话中之意:“血瘟、血裔、长生,三个关头词。这是一群前去西洲寻求不死药返来的人。并且是一群有所收成的人。但我传闻前去西洲的那条道上有异兽横行、千难万险,就连修士都不敢等闲涉足,这几人的身上明显没有多少强者的气味,为何能活着返来?”
烧柴的大笑:“那么长远的事情,我如何能够记得?”
这世上或许真有生食血肉的人类,但必定是未几见的。
头顶的金光便更加刺眼,透过那枝叶裂缝,晖映下来,仿佛那梦中的黄金国度。
有些狰狞,有些阴沉。
“不死药啊,我一小我的,不死药……”
罗文起首重视到的是峭壁角落里的一堆骨头,那堆骨头上披着褴褛的衣服,皮肉都已经被野兽啃食,应当是胡汉三兄弟的骸骨。
想到乌鹏,想到魂吞,罗文便更加感觉此中藏有题目。
终究,那头庞大的野兽被这八小我全数吃完,他们当中的掌勺人在吞下最后一块血肉后,总算是吐出一口气,说话了!
而在骨头的中间,则支着一个三脚架,架子上趴着一头体格庞大的野兽尸身,尸身上的头颅全部被砍断,从颈口流出的兽血全都被一个木盆接住。
八小我清算好东西,三三两两坐上拖车,背靠麻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全部氛围都放松了下来。
几分钟后,他闭眼睛,又展开,然后悄无声气地爬了起来,目光森然地谛视着四周的火伴们。
看车人也摸掉本身嘴角的血,咧嘴道:“为了长生!”
等木盆里的血快满了的时候,阿谁坐在中间记录东西的男人就站起来,拿着一个瓢子舀了一勺血,然后放在口中抿了一口,脸上暴露如同咀嚼仙酿般的沉醉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