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第1页/共4页]
“按照查抄笔录,被害人供述:十八年前,被害人周惠兰的丈夫钟树鸿在军队受伤,韩海当时与被害人是堂兄妹干系,他主动要求陪被害人前去粤省看望丈夫。因为路途悠远,需求在外留宿一晚。一晚以后,被害人被发卖到了偏僻山村。当时被害人因为焦炙,一应吃喝皆是由韩海所筹办。并且在当晚被害人模糊听到‘这当哥的真狠心连mm都舍得卖给人估客’如许的话。毫无疑问,这卖妹的凶手不是别人,恰是韩海。”
这算是已经进入质证辩论阶段了。
“由庆南市公安局的陈述书可得知,被害人从被挽救出来及至登上回金陵的列车,都不晓得韩惠竹嫁给了她的前夫钟树鸿一事。在列车上及至到家这一段,她也对此也是不知情的,这一点金陵大学双博士学位高煦高传授已经证明。她返来的第一时候就质疑你,完整没有题目,这恰好证了然她对韩海的质疑是基于她先前的思疑,而非私心,乃至主审官能够将她的思疑列为考量的侧重点。”
“此人熟谙被害人,汇款倒是汇给杨建平,并且还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杨建平并不是个好人,汇款人还让他和被害人好好过日子,明显汇款人用心叵测。特别是那句让他们好好过日子的话,隐晦地提示了杨建平‘被害人是一颗摇钱树’的意义,其目标也很较着,就怕万一杨建平没有看牢被害人,让人给逃回家,给被告以及他mm带来费事。被害人当年人际干系简朴,并无与人结仇的环境。在此前提下,和她好处攸关的,又有阿谁经济才气的,并且在那样的年代里还能去到那么多处所的,就只要当时开货车的被告了。”
此次,不但是治化市第三报社这个歪魔正道来了,治化市日报、都会报都来了。
“反对!”公诉人站了起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晓得案件环境的单位和小我,都有任务出庭作证。并且她已经签了包管书,本案的证人,她包管向法庭照实供应证言,如成心作伪证或者藏匿罪证,原负法律任务。”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目标的犯法,被告韩海的行动严峻侵害了被告被害人周惠兰密斯的人身安然和人身自在权力。故被告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向法院提出如上诉讼要求,望贵院依法秉公措置,依法判刑。”
这时公诉人说话了,“[经依法检查查明]:那封信,经我国权威笔迹专家鉴定,确切和韩海的笔迹对不上。”
曾状师说道,“我反对,主审官,动机不是构成用心犯法的需求构成要件,只是证据体系中的一环。动机的存在并不代表就是他犯了罪,还需求客观证据及言词证据构成证据锁链,解除其他的公道性思疑,才气科罪量刑。要鉴定一小我犯了罪,需求案件究竟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气够依法讯断!”
曾状师站起来讲道,“起首,我方当事人反对被害人周惠兰的猜测。被害人的第一任丈夫现在是被告的妹夫,为了本身的好处和私心,她的证言是有公允的,不解除歪曲我当事人的能够。”
韩海看向林巧贞的眼神能喷出火来,这个该死的女人。
放下笔后,主审官表示辩白状师说话。
曾状师道,“主审官,各位陪审员,林巧贞密斯与韩海先生原是伉俪,只是迩来双刚正措置和谈仳离协商阶段,有些前提尚未谈拢,态度对峙,有严峻好处纠葛,她的话并不敷以取信。恳请打消她做为证人的资格,她所说的统统不成能成为呈堂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