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第2页/共9页]
云歌的脸微微一红,温馨地走在孟珏身侧。
孟珏却半晌没有答复,俄然笑了笑说:“没甚么。花猫,先把脸清算洁净了再张牙舞爪。”
孟珏一手仍端着茶杯,一手重松安闲地落了黑子。
孟珏一把将云歌拖出厨房,“你在干甚么,放火烧屋吗?”
霍光盯着孟珏,神采峻厉,“你晓得你说的人是谁吗?”
“好了,再擦下去,脸要擦破了。我们去看看你的白蚁还能不能用。”
孟珏第一次有些悔恨汉字的庞大多义。
偷眼一瞄,却看到刘病已和许平君站在门口。
孟珏淡淡一笑,对许平君的半打趣半摸索没有任何反应,只问道:“谁抱病了吗?我看云歌的模样不像做菜,更像在尝试用药入膳。”
看来是一时目炫,孟珏笑摇点头,“没甚么。只如果你做的东西,我都喜好吃。我要归去了。你腿还不便利,偶然候多歇息,固然喜好做菜,可也别光想着做菜。”
孟珏说:“广陵王放桀犬咬她们,被昌邑王刘贺所救。至公子就是刘贺的事情,平君应当已经和你提过。”
不能狠心?行小人之事,却非要立君子名声。燕王的虚假在霍光面前不过万一。孟珏心中冷嘲,面被骗恶人却当得一本端庄,“霍大人乃君子君子,但对小人不成不防,毕竟霍大人的安危干系霍氏一族安危,现在社稷不稳,也还要依靠霍大人。”
许平君说:“你睡了一个早上,不晓得错过多少出色的事情。天子星夜上山,到行宫时,胳膊上、腿上都有血痕,马车里另有一件替代下的褴褛衣袍。传闻天子本想悄悄进宫,谁都不要轰动,可不晓得如何泄漏了风声,公主大惊下,觉得天子碰到刺客,呼啦啦一帮人都去看天子,闹得那叫一个热烈。”
“难不成你们就走了一早晨?”许平君摇点头表示不信。
孟珏哭笑不得,从霍光、燕王、广陵王前辞职,不是说走就走的事情,晚宴上的菜肴也算应有尽有,何况吃和别的事情比起来,实在小得不能再小,云歌却一副慎重其事的模样。
孟珏回到长安,安排安妥其他事情后当即就去找云歌,想问清楚心中的迷惑。
“听公主说,前次给陛下做过菜的竹公子也在此,要不要命他再给陛下做次菜?陛下不是最爱吃鱼吗?恰好能够尝一下竹公子的技术。”
云歌笑得十二分开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莫非这些东西,他们不是从民取?莫非我们不是民?”看许平君撇嘴不屑,她又道:“就算我不是民,你也必定是民。”
云歌刚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不但是吐本来吃的东西,而是连中午吃的饭也吐了出来。
别的不说,只这份沉着就非普通人能有,女儿的目光的确不错。
刘弗陵斜靠着雕栏,握着一壶酒,对月浅酌。听到脚步声,头未回,直接问:“有动静吗?”
俄然想到生地和当归已经奉告了他她们的去处,既然能回家,当然是安然,何必再多放一味没药?
缓了半天,云歌咬着牙、皱着眉,拿起筷子夹菜,许平君大呼,“云歌,你疯了,这是给人吃的吗?”
刘病已手中的棋子掉到了地上,他昂首盯着孟珏,“你这话甚么意义?”
左思右想都无定论,不由自嘲地笑起来,原觉得会很讨厌患得患失的感受,却不料此中自有一份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