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初出江湖[第1页/共3页]
现在的江湖是剑道大显,出门历练的世家朱门的公子哥阿谁不是以配上一柄绝世名剑为傲,且非论是否能耍的一手精美的剑术,只谈这个仿佛是商定习成的风习便足以值得那些个自视王谢望族身份的公子哥们突破头颅也定要寻得一柄上得台面的好剑来!
一队数百人的步队,在一名腰间夸着刀的漂亮公子哥带领下拉了数十辆马车,一起向南行去。车队所过之处,车轴印深有半寸,货色很重!也是以车队行的速率也是非常迟缓……
刀魔翻了个白眼,奸刁的傻孩子,当刀爷傻吗?此子是个练刀的好苗子啊!就凭他那份刻苦,这半招血浮图他如何学不会,怕今后也能将另半招补齐!不知想到了甚么,眯眼一笑!扭过甚去,向着以远处的剑一重重一点头。慎重说道:“此次主如果寻那三大圣药,想必你心中自有考虑,刀随时可练,莫要急功近利!入了江湖还是怯懦一点好,能不脱手就不要脱手。
大恒江湖就是如此,北戎江湖也是如此!
……
初日东升,北风凛冽,山漠当中尽是无尽寒冰。
老李头倾刻间便下了定论,转念一想,呵呵而笑。一把收起手中大斧头,捋了捋山羊髯毛,悄悄一喝道:“喂,阿谁练刀的!”
云长风的心中似有无法,可更多的是平平,或者说是不在乎!管他甚么狗屁的绝世功法,老子练不成它,就抵挡不了有点扯淡的运气!?
一个很年青的青年人单独一人坐在冰地石块旁,啃着发硬了的肉块,青年似有所感,扭过甚来,对着一旁的老李头呵呵一笑。
古驿站夙来是中原大地通向北戎蛮夷之地的必经之路,怕是得有千年的汗青了!在大恒王朝未同一中原之时,中原与北地一向都是互市通站。现在虽说大恒、北戎两座江山节制的较为严格,可连缀千里的大漠他们能管的住?再说两地之物带来的差价暴利,岂能绝了一些逃亡之徒的野心!
如果哪位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出门配上一柄刀来,勉不得遭到一群狐朋狗友的嘲笑来,大多是莽夫用的刀难登风雅之堂!剑器才是我辈所求君子之风……
古驿道上,强盗之多,少说也是商客的十倍。大多数强盗是被大恒放逐的十恶不赦最大恶极的人,但为何没被斩杀而是放逐,这内里免不得有几分想恶心北戎王朝的意义。此中有少数强盗是北戎土著住民,北戎向来是民风‘浑厚’,教养吗?除了北戎贵族学习了近三百年的中原文明,浅显人还是一如风俗的那样——蛮横。
骑在马背上的公子哥微微一皱眉头,既然是熟知此地的老李头所说,那十有八九就是了!思考半晌,对着老李头微微一晓,向着身后一人立即传令下去,“统统人筹办好兵器,别到时候他娘的匪盗来了,兵器还他奶奶的睡大觉,你们一个二个的大起好精力来,把睡窑子娘们儿的劲拿出来,不要到时候还他娘的跟个娘们一样,有种的给我抗起刀来!”
步队如龙很快便到了一座枯山前,现在,世人神情更加凝重,这里是个伏击他们的好地点。因而,刹时抽起刀来,运上那么一次货色便充足他们一家吃上半辈子,在现在的乱世,谁挡他们财路无疑是要他们的命。
这个江湖仿佛有些不伦不类了,一身风骚士子打扮的公子哥,一出门便是带着一群暴徒豪奴。上乘剑术练没练出个甚么花样不好说,但必然是练就了一身寻香问柳的风骚本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