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页/共3页]
富强的原始丛林里,除了蚂蝗和瓢泼的大雨,甚么都没有,只剩下他们这队急于回家的人。赵志昂首看着灰蒙蒙的天,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摸了摸腰上的勃朗宁手枪,低头跟进身前的兵士,扒开树枝藤蔓,尽力的向前行进着。
“莫得事情吧?”湖南兵长毛扶住了赵志。长毛叫于得水,是个工兵,因为总说本身祖上曾做过承平军的将军,以是大师叫他长毛。
步队里还剩下的这5o多人,几近都是新22师预一团的,这个团全都是在腾冲溃兵收留站里临时招募的老兵,是打过很多次败仗的老兵油子。这些人兵戈很在行,如何躲炮弹,如何躲开日军标兵,这些都是在多次的败仗顶用血肉总结煮的经历。恰是有了这些老兵的存在,赵志他们在两天的崩溃中,始终都没有与日军接火,得以幸存下来。
实在赵志内心很愁闷,三天前,赵志所属的第五军直属队在密瓦公路被日军围堵,突围的时候,赵志和雄师队打散了,成果突围出来的赵志和一群新22师的家伙跑到了一起。一番盘点以后,跑出来的几十小我里,赵志这个上尉的军衔最大,以是军需官赵志就成了这支溃兵小军队的最高长官。
都是经历过多次存亡的人了,谁还没有见过死人。但是砍刀的语气让大师感遭到不太对劲,必然是有甚么不一样的处所。“大师谨慎,山羊,你先带几小我去几小我看看环境”
砍刀指着尸身,低声说道“开初看到这里枪刺的反光,我还觉得有埋伏,厥后才现,都是些尸身”
俄然火线的灌木丛一阵闲逛,一小我头探了出来,是标兵砍刀。他抬手朝着山羊晃了晃,表示没事了。“没事了,起来吧”山羊站起家,号召着埋没防备的兵士们。砍刀是步队里的异类,他是个彝族,他地点的寨子被日军的飞机给炸平了,他就背了一把长刀进了远征军,筹办到缅甸打鬼子。但是鬼子还没杀几个,远征军就被打散了,这家伙常日里不如何说话,没事就磨本身的长刀,说是要砍1oo个鬼子的头,给寨子里的乡亲们报仇。砍刀从小就是在云南的大山里长大的,熟谙山林,以是就充当了为步队开路的标兵。
砍刀窜出灌木丛,赵志等人围了上去,还没有等大师开口。砍刀就冷着脸冒出一句“前面,有很多死人”
山羊是个陕西娃,从戎之前是个猎户,这家伙在山路上跑到缓慢,如履高山,以是大师叫他山羊。并且山羊的枪法很好,耳力极好,就做了步队的排头兵。排头兵是最伤害的了,可山羊不怕,他想他那些早就战死的兄弟们了,他想去见他们。
“小白脸,离长毛远一点,谨慎你的屁股着花”前面的国舅开口朝赵志喊道。赵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正想问问国舅是甚么意义。扶着他的长毛倒是迅接口,对着国舅嚷嚷开了“好你个国舅,你狗日的半截入土的故乡伙了,咋老是废弛别人的名声呀?”
其他的兵士们也散开来,三三两两的趴在树丛里,这会谁也顾不上泥水里那些蚂蝗了。进入这片密林已经两天了,这还是第一次闻声标兵的警报,大师都很严峻。
赵志看着泥塘里那密密麻麻爬动的蚂蝗,嗓子里一阵抽动,抱着身边的大树干呕了起来。实在他脚上是半高腰的美制军靴,腿上还用旧戎服厚厚的打着绑腿,蚂蝗底子就贴不到他的肉。可即便是如此,瞥见泥塘里那爬动着的蚂蝗,赵志还是忍不住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