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3页/共3页]
都城光临清需求半个月,仙衣一起都有些忐忑,毕竟在宿世的小说里,像如许长时候的旅途,很少说没有碰到掳掠啊,追杀啊或者挟制的,只是,直到进入了临清县,仙衣才晓得本身算是白操心了,这一起不但舒舒畅服,毫无伤害,并且还要比之前估计的提早了三天达到,可见小说就是小说,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
“不消多大,大抵三进的就成,最好有个园子,有水池更好……”说到这里,金风华脸皮子微红,又牵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鄙人是家中庶子已定了婚事,现分出来单过,总要照顾到背面子嗣。”
几人到了堆栈,仙衣还没换身衣服,外头金风华的小厮就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说是金风华给仙衣筹办的大丫头,仙衣二话不说就留了下来。提及来,本来陪着金风华去临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马夫和金风华本来的小厮外,就只要镖局的人,但是等他们出了都城以后,仙衣就发明金风华身边的小厮换了人,就连跟着的马夫固然人没换,可神态举止却与在金府时完整分歧,就更别提镖局的人了,新换的都对金风华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来了,这是金风华都换成了本身人。
临清实在是个小镇,且三面环山,四周邻近的村庄只要三四个,村里人大部分务农,小部分靠着临山打猎度日,固然不至于饿死,不过也算不上敷裕。仙衣坐在马车上,悄悄看着车外过往的行人,仿佛也能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风以及孟蕙蓝想要嫁入大族的表情了,这里与都城的都丽堂皇几近算是两个天下,修建物很少超越两层,青砖瓦房都显得老旧而狭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带着小厮出门的少爷,也穿的朴实简朴,顶多色彩要光鲜一些,布料也详确一些,但在仙衣眼里,这些所谓的大族子穿戴的还不如金府的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