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1页/共3页]
临清实在是个小镇,且三面环山,四周邻近的村庄只要三四个,村里人大部分务农,小部分靠着临山打猎度日,固然不至于饿死,不过也算不上敷裕。仙衣坐在马车上,悄悄看着车外过往的行人,仿佛也能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风以及孟蕙蓝想要嫁入大族的表情了,这里与都城的都丽堂皇几近算是两个天下,修建物很少超越两层,青砖瓦房都显得老旧而狭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带着小厮出门的少爷,也穿的朴实简朴,顶多色彩要光鲜一些,布料也详确一些,但在仙衣眼里,这些所谓的大族子穿戴的还不如金府的管事。
孙叔刚放下饭碗,他年纪约莫四十多岁,家里有个婆娘,长得略微富态,与他又是青梅竹马,两人婚后生有一子,现在儿子在外头店铺里当掌柜还娶了人家店铺主家的独生闺女,算是临清过的不错的人家。孙叔暮年跑过商,家里有些家底,熟谙的人也很多,本来应当在家纳福的他耐不住孤单,便每天出去给人做中人,几年下来,到竟然也小驰名誉,因而越做越有干劲,只是此时已是傍晚,到真是少有人这个时候登门的。
几人到了堆栈,仙衣还没换身衣服,外头金风华的小厮就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说是金风华给仙衣筹办的大丫头,仙衣二话不说就留了下来。提及来,本来陪着金风华去临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马夫和金风华本来的小厮外,就只要镖局的人,但是等他们出了都城以后,仙衣就发明金风华身边的小厮换了人,就连跟着的马夫固然人没换,可神态举止却与在金府时完整分歧,就更别提镖局的人了,新换的都对金风华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来了,这是金风华都换成了本身人。
不得不说,年纪大的人就是轻易想多,而实际上金风华只是觉着无所谓罢了,归正住的时候长了,谁不晓得谁啊,现在他先说出来,也免得无聊的人去摸索。
金风华仿佛很欢畅仙衣的直接,竟然跟着点头道:“就是穷乡僻壤。”
小丫头年纪不大,看上去只要十岁,梳着双髻,苹果脸眼睛大大的看起来非常水灵,只是个头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户人家的大丫头,只像是和雪双那样的三等丫头。这丫头名唤碧玺,人乖嘴也甜,晓得好些临清的事儿,且脑筋清楚很有分寸,大要看着娇憨,内里却从不越端方,手脚也很聪明,这让仙衣很对劲,归正她也不筹算分开金风华,更不会找死去害别人,以是底子不担忧碧玺是金风华送来监督本身的,反而觉着碧玺在本身身边有种解闷的感受,不会让她一小我孤单孤傲。以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仙衣就是个心宽的主儿,哪怕赶上金风华这么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她也能及时调剂心态,绝做不出矫情苦逼,相爱相杀的事儿。
“穷!”这是究竟,没甚么好粉饰的,仙衣也不消假装本身是个不在乎贫富的女子,说实话,她一点不喜好甚么故乡糊口,毕竟宿世小说里说的过分夸姣,而在实际中这类苦真不是她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女子吃的下的,至于靠着本身发财致富,那是想都不要想,不说有没有阿谁本钱,就说四周的环境也不必然答应,要晓得,就连宿世那么开放的处所女子创业都比男人要困难呢,更何况这类封建社会。以是说女子嫁人相称于第二次投胎,这话传播千古,绝对有它的事理,当代的女人可不比当代女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