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真正的阻拦[第2页/共2页]
平江城的城墙比寒山古城要健壮了几十倍不止。
阿谁时候,他还是岳家军中一个级别不高的中军郎将。若不是厥后机遇偶合地娶了梁金的女儿,也不会有明天的镇弘远将军。
这平江城是韩念之一手打造,固然因为光阴尚短,赶不上有函谷关那样的范围,但也算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坚固城池了。若不是韩念之驻守在这里没有多少年,没来得及补葺瓮城,岳绮云他们想要平安然安地通过此城,那的确就是难于上彼苍了。
“大妃说得对!我们是给国公爷奔丧,又不是返来梁国兵戈来的,凭甚么要藏头藏尾地绕路而行?我们,就走这阳关大道!”周郎将大声地应和着,拍着腰间的燕北长刀豪气干云地说道:“我们龙虎卫,但是配置着最好的兵器,具有着燕北草原最彪悍的战马,另有国公爷为我们经心打制的软猬甲!我们怕个逑,就算是死也要死得光亮正大,不堕了岳家军的名声!”
五百人的营地很快就搭建好,在这一马平地的平原地带底子就掩蔽不住龙虎卫如许一支步队,统统岳绮云干脆也不在粉饰行藏,让厨子军升起了灶火。
“是她?”韩念之将手中的狼毫笔放在了笔架山子上,背动手站起家,在书房里无声地踱步。
十几口大锅同时被架到了灶火之上,袅袅的炊烟飘散到很远,直吹到了不远处的平江城。
“岳家军?”镇远将军韩念之听了,手中的笔锋一顿,一滴墨水落在宣纸上面,晕染出一片污渍,毁了一副没写完的狂草。
岳绮云的手抚摩着身边长刀的沙鱼皮刀鞘,心中有着一瞬的打动。这柄长刀,本是元烈随身佩刀,在燕北长刀里算是顶尖的佳构,真的是切金削玉的宝刀。元烈在本身出行之前,亲身把这把汗王刀交到了她的手里。
“并且,在他们走过的门路上,我们看到那马匹的蹄印,比普通的战马还要大上几分,如许的神骏的马匹,应当只要燕北草原才会出产。统统,末将推断,来者应当是岳家阿谁嫁到烈焰王庭的嫡出蜜斯,岳绮云。”
合法岳绮云和龙虎卫安营扎寨的时候,平江城的镇远将军府邸倒是暗潮涌动。
但是,固然梁金给了他繁华繁华,但是从韩念之的内心深处,他对于本身出身岳家军感到非常光荣的。
在他的影象中,岳绮云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阿谁粉雕玉琢的小丫头,固然梳着浅显女孩的那种双丫髻,但是却穿戴精美的小胡服,骑在一匹跟她的身量很不相称的枣红顿时,亦步亦趋地跟在岳翼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