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木兰花[第1页/共2页]
从字面上来讲,这李成辰写的要比寇随好一点点,因为陈凌读起来感觉更顺嘴,并且看上期更像是一首词。寇随写的么,有点太直白了,直白了就让人感觉差了那么点意义。
这家伙甚么时候也会写词了?寇随内心泛着嘀咕。
窗外渐闻秋雨繁,瑟瑟黄叶孤影单。雁鸣啾啾长眠去,极天暮色淡如烟。残菊和土伴牡丹,惊见蕾蕊已暗换,想来秋色不长远。
以是李煜的词在阿谁时候传播并不广,谁都惊骇被抓去砍头。
李成辰感觉和寇随对视的时候已经够长了,再对视下去他的眼睛就要疼了,因而又尽力的睁大了眼睛狠狠的斜视了寇随一眼,才用一副胜利的姿势走到了桌子前面。
既然人家已经媾和陈凌感觉在这里待下去也没甚么意义了,明天他还筹办好好逛逛这汴都城呢。在茶馆时候已经够长了,再不走别的处所就去不了了。
很挠头啊,身在大宋还是有烦苦衷。
寇随的云淡风轻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拧成麻花的脸。
寇随拿着词走到李成辰面前,凑到他的耳边说道:“李兄,你肯定这词是出自你手而不是令妹?”
“马成,走了。”陈凌吃了几盘的花生,另有一盘葵花籽,又灌了好几壶茶水,吃的有点过饱,他要去逛逛消化一下。趁便想想如何把马成的心上人给救出来。
李成辰他体味的不能再体味了,你说要他写个小文章还行,要写出一首不错的词来,还不如杀了他。即便他平时再尽力,把上茅房的时候用上,也憋不出如许的词来。
但是也比本身强很多啊,陈凌叹口气,也不晓得我能不能写出如许的字来,从他到大宋一向到现在,他连羊毫的大小有多少都不晓得,更不要说那些兔羊毫、狼毫笔等等的初级货了,他连见都没见过。
“请李兄向大师揭示你的高文吧,我洗耳恭听。”寇随说话客气,但是身材可一点没客气,屁股直直的就坐了下来,右手拿起一盏茶悠哉悠哉的批评起来,又是吹气又是看茶的,仿佛他喝的不是茶末子而是极品碧螺春。
茶馆的老板刚要乐冲冲的把李成辰的词也收起来,寇随立即把写完字的纸抢了过来,一脚踢在不明以是的老板的屁股上,“你抢甚么抢,又不是不给你。”他看着老板猴急的模样不由感觉好笑。
mm?寇随的心中一动,这家伙不会这么无耻,把他mm的词给拿过来当作本身了的吧。寇随越想越感觉能够,以李成辰这家伙的脸皮,这类事还真干的出来。
他的mm还差未几。
一个小书童模样的人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低头哈腰的给他递上了一杯茶,眼里尽是崇拜之色,鄙陋至极。
做为一个穿越者,他并不是全能的,相反,他有很多的缺点,比前人多的多的缺点,略不留意,就有能够殃及性命。
“嘿嘿,李兄,以我之见呢,咱俩也别比来比去了,免得伤了和蔼。现在咱俩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何必非要说谁的词更胜一筹呢。我看还是媾和算了,你感觉如何?”
这是他感觉很萧洒很气势的一个行动,但是陈凌看着他牛气哄哄的脸感觉真是欠揍。
一句话把李成辰说成了大红脸。
大宋朝的来源谁都晓得,以是重文抑武是普通的,文风蔚然,开放包涵。
木兰花
但是再包涵也不能包涵一个反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