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活人比死人更聪明[第3页/共3页]
谁能想到,这么一对姐妹花的骨子里,满满的满是暴力因子。可惜遭到糊口环境限定,想脱手打人都找不到机遇。这两天,但是过足了瘾。
半晌以后,上来一堆人,为首的恰是平地城飞虎队队长费血。
“陈述伤亡环境。”
在朱真卿下首,顺次是平地城的三位副城主:章煜、蒯鹏、冥仁。
“不测,真的只是不测。”老者没美意义说,当时杜千扑倒二蜜斯的时候,不但两位蜜斯脱手打人,连他也差点脱手,幸亏反应比较快,看出题目。不然的话,他只要伸出根小手指头,这小巡警也早就成肉渣了。
“中间安然,五队已经撒出去了。”
“额!不是的,这个小巡警……挺英勇的,对,就是挺英勇,还挺机警的。”
半小时后,城主府大集会厅中,主位上坐着一名中年男人,神采安静。
这就形成一个相称好笑的成果,大人物的保护,在战力上,远不如被庇护的人。这的确让人很难堪,也很无法。
‘嗖嗖嗖……’人影闪现,碧光映天,老者和中年男人的行动最快,化成两条绿光,眨眼间已经在几里以外。接着是别的的保镳,一个个都化身成绿人,这那里是跑啊,底子就是飞的低了些。
按照这一原则,三大国的高官,无一例外,都是强者中的强者,固然一定是最顶尖的武修士,起码也能站在第二梯队。
老者大手一挥,一片碧绿,给人以说不出的美感。绿光闪过,烟尘碎片,一扫而尽。
权重位高战力强,就成了必须的前提。你气力不敷强,很轻易被人暗害掉,再聪明有屁用。补天的愚人早在几千年前就说过:活人比死人更聪明。
“是动能爆裂弹,还好是中号的,利用海胶质料外壳,伤杀力不算太大。”老者将烟尘扫尽,只用了十几秒,就判定出炸弹的种类。
在他左手边,坐着一排衣冠楚楚的名流,为首一人,恰是平地城的城主朱真卿,城主竟然没有坐在本身的主位上,而是心甘甘心的让给其别人,由此可见,主位上的中年人,职位远比他这个城首要高很多。
“还是谨慎点好,这些天不承平,转头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