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做生意的妖怪[第1页/共2页]
清姨刚点头承诺,男人立即把桶放下来,也不议代价,只让余生看着给就成,急于完成买卖。
余生笑道,“你甚么时候偷了狗子的鼻子,隔那么远都能闻见。”
强盗当到这个境地也怪不幸的,“烧菜偶尔会用到。”余生劝清姨买下一些。
清姨夹一筷子放入口中,只觉肉很烂很酥,在嘴里软软腻腻的,仿佛略微一嚼就能化在嘴里。
他感慨着回后厨,把厚重的锅盖翻开,见猪头肉已经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
在夏季傍晚,就着猪头肉饮二两酒,在堆栈外阴凉处吹风赏景,该是人生莫大享用。
“不错。”清姨面上虽平平,但内心却非常冷傲和喜好,冷傲于余生的技术,喜好的则是这道菜。
他用白盘盛了,连姜蒜碟儿一并放在托盘上,掀帘出去,见周九章、叶子高也坐在桌前了。
余生把猪头洗刷洁净放在水中煮,又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的伏贴插手此中,用厚重的大锅盖挡住。
话说狗子被黄狗带过后,终究觉醒了狗的认识,晓得抵挡黑猫警长暴政了。
于他而言,大家间太可骇了,一下山就遇见一个让贰心惊胆颤的人,哪敢再多做逗留。
关于猪头肉做法,在体系菜谱中大抵分为以卤为主和以红烧、酱焖为主。
在踏进堆栈后,他拘束而恭敬道:“掌柜的,你们要蜜浆不?”
木桶里的蜂蜜稠密、黏稠,余生取筷子沾了些咀嚼,蜂蜜一沾到舌尖,一股甜润伴着花香在齿间伸展。
清姨挑眉,“女儿家饮的酒,哈~”
待他返回堆栈刚要来碗蜜水,听白欢畅冷不丁道:“你还不明白?”
余生双手不舒畅,趴在桌子上,把狗子和黑猫放在桌子上,看着它们两个争斗。
周九章吓的把头埋在桌子上,不敢抬起来。
清姨在一旁算账,终究看不过眼去了,一帐本拍在余生后脑勺,“把你猪头肉做了去。”
劈面的富难也瘸着一条腿,一蹦一蹦踏进堆栈,“余掌柜,做甚么呢,香死我了。”
富难拍拍那条伤腿,“闻见的不是鼻子,是这条腿。”
正在他试图教唆黑猫警长干系,让它们拳脚相向时,堆栈出去一男人。
叮咛白欢畅到后院取酒坛装蜜后,余生猎奇问男人,“蜂蜜不错,你哪儿弄的?”
清姨一听,目光当中闪过一道光芒,也是悄悄的看余生。
余生本身也忍不住流口水。
余生持续与他扳话,得知男人名为共封,明天是第一次把家里的蜜背出来卖。
只是黑风寨这个名字……
“不巧,前次毛毛回城主府,把堆栈攒下的两坛游人醉献给城主。”余生说。
周九章嚼着猪头肉饮一口酒,“对,棪木酒是女儿家饮的酒,饮最烈的酒才是男人汉所为。”
堆栈只要养伤的旧客,是以一上午都很平静。
“从,从黑蜂岭,黑蜂寨来。”男人指着扬州城地点方向。
余生看了看男人,心说他不是强盗吧,卖蜂蜜的强盗?
得,这是居功来抢猪头肉的。
“堆栈就有。”白欢畅对余生道,“掌柜的,你承诺我的游人醉呢。”
猪头肉有皮有骨、有肥有瘦,肥肉里常常裹着瘦肉,瘦肉里又掺杂着几丝肥膘。
“你从哪儿来的?”清姨问。
因为并封头太大,两个头已经被大卸八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