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无良相助[第1页/共2页]
长枪,乃兵中之祖,兵中之王。在当代,不管是哪个国度,最开端呈现的兵器都是长枪。为甚么?就是因为它能够最有效的击杀敌手。长枪长,约两米,枪尖枪杆是一条直线,动力大还稳。锋利处唯有一枪尖,因受力面小,力量大,贯穿性也大。一旦被刺到,就算是将军的铁盔都防不住。
幸亏这是一只铁血之师,即便仇敌可骇,他们也不会回避。如果换了某些杂牌军,恐怕早就乱了军心,已经出了逃兵了。
十个
夜冥殇挡开身前的仇敌,回身之际用刀鞘划开仇敌的枪尖,一个回身,刀光划过,洁净利落的就结束了这个枪兵的性命。而与长枪正面碰撞的刀鞘,倒是涓滴未损。不止刀刃锋利,刀鞘也一样坚固,果然乃神兵!
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仿佛黑压压的一片,阵容惊人。
两房相冲,很快就碰到了一起。
人多,偶然也有人多的坏处,特别是冲锋陷阵的时候。这些队员倒下去,前面的人却避之不及,常常就会踩到他们的身上。踩的人多了,接受不了重击,就会将魂体踩上,乃至踩死。还未开打,这就先有很多人死在了火伴的部下。
大汉,早已是瞪大了眼睛,震惊于这可骇的战役力,震惊于这冷血的屠手。
“叮!”的一声,一柄飞剑磕开了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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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个
法律队人很多,现在还在源源不竭的出现过来。夜冥殇杀敌敏捷,但也没有对方来得快,几千上万的步队,别说是练习有素的兵士,哪怕是几千只鸡也要半天杀的。他是走阴过来的,总不能有太多的的时候跟他们耗。
“人数再多,仍然如同邹狗。”
夜冥殇的宿世乃是杀了千万人,近乎荡平魔界的杀王爷。交战平生,最善于的就是战役,最不怕的就是人多。几百年的生命力,早就总结出了一套独占的杀敌技能,最是长于以一敌多。靠着这套体例,足以在万军中来去自在。
瘦子随即神采一冷,居高临下的看着下方相逢的人群,寒声道:“这么多人欺负我兄弟一个,当我们无人了吗?!”
“去死!”那大汉首级见夜冥殇忙于应敌,站于远处弯弓搭箭,箭弦拉的嘣嘣直响。
甲士的行动力是很快的,夜冥殇这一百来人还没杀完,远处又传来了阵阵脚步声。
夜冥殇,明显成为了一小我肉收割机,杀人速率让人发指。这些练习有素,经历丰富的老兵在他手中,的确和三岁的孩童无异。照这么下去,这一百来号人很快就没了。
“嘿嘿!你这也太不敷意义了,打群架如何能不先说一声呢,我好叫人呀。”瘦子嘿嘿笑着说道。话虽简朴,却包含着浓浓的交谊,为朋友,自当刀山火海,为朋友,自当肝胆相照,有难同当。这,就是友情。
唐刀变成了大刀,落空了之前的矫捷,却更加的霸道威武,更加合适这类群战。偶然都不消如何看,借着宝刀锋利,直接看下去就是。便是如许,一刀下去也是几条性命。
一百个
“人越多,我杀的就越多,要用人数来压我・・・的确做梦!”
但是,现在竟然被轻描淡写的随便一挡,就挡住了。并且是背对着他,完整分歧适发力的环境下。
“剑归无极,万剑齐攻!”
“瘦子!你如何来了!”夜冥殇看到了风骚出场的瘦子,顿时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