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摧枯拉朽[第3页/共3页]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神采立即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小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究狠下心来: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别的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身的脑袋上。阿谁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身’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他如许说着话,吵嘴的胡渣还在因为言语而颤抖,右手的食指已经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不过期候会窜改很多东西,即便身为强大的人类,在白驹过隙的平生中也会多次变更爱好,更不要说像格里菲斯如许活过了悠长年事的大妖了――简而言之,大妖已经不爱章鱼怪了。
大妖保持着那姿式,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身。
格里菲斯法度未变,几近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别的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出其不料的事情明显超越了刘强的估计,他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很明显落了空,那黑铁的枪管还凝固在氛围里,冒着黑烟。
高大的人影在一个错身之间有力的垂下了双臂,阿谁男人面无神采的从他的身侧错过身去,神采已经肿胀成了茄子色彩的堂口大哥就像是某个连拍画面的背景画面,从格里菲斯从身前,到不急不缓的错身到身后,他变更着神采,身子的姿势也由拿着枪的站姿渐渐曲折、放低,变成有力接受自重膝盖跪地,双肩有力下垂的模样。
皇后镇的三流地痞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惊骇为力量,刚挥动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阿谁男人重新劈到脚。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落日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开端,目光平平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人。
本日得见兄弟豪杰了得,乃至佩服,直感相见恨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