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贵子日记二 河边之人[第3页/共3页]
这事以后,我向格里菲斯道别,我奉告他我要死了。格里菲斯没有惊奇,对于这一点这小我要比我发觉的要早的多。
我见到格里菲斯的时候,他正在光河中洗东西,神情专注享用,看得出来,他是在满身心的投入到一件喜好的事情内里……
近似我获得了探知将来的才气,智识一样也觉醒了才气,这听起来又有一些惊人的类似,让我不由想起阿谁离我们而去的冷酷父亲。
这个过程有人叫它永久,而我更喜好称呼它为沉湎,当然,你也能够了解为永久的灭亡。”
我深深被那片光河吸引着,在‘梦’中我开端不再复苏,偶然候仿佛是真在做梦普通,模恍惚糊的,我开端不能精准节制我的思惟乃至于行动。
那是一个别态苗条的男人,他坐在石头上,伸展着像弯弓一样的秀美。他穿戴藏青色的衣服,神采暖和,仿佛泛着光。满头的银丝碎发,在无风的黑暗里,肆意张扬飘散。
“是的。”这答案对我来讲,是个单选题,我从未想过有别的答案。
“你是谁?”
我开端一步一步从岸边向着预言之河挪移,我感受本身像是飞蛾一样,从黑暗中扑向那未知的光芒。
但我实在并不想死,如果智识还在,我便生有可恋,以是,我很悲叹可惜。
他是一个有些忙的人,起码在那以后两个月,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当时的格里菲斯仍旧穿戴一身藏青色的上衣和鞋裤,他是一个对穿戴很讲究,有设法和对峙的人。
格里菲斯将心脏搅成碎肉,放上作料灌入大肠当中,构成一串鲜红饱满的肉肠。我被他的专著所传染,眼睛谛视着他的行动一动不动,我想他应当是一个热中于厨艺的人。
说了这话,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终究站了起来,他嘴角的烟头在黑暗里明灭了一下,随即被他顺手弹入河中。格里菲斯仰着头,散开漫天碎发,吐出最后一口亮银色的烟华。
我精力恍忽着,一步一步走畴昔,鞋子从黑暗里踏入光亮,那预言之河的水,几近打湿了我的鞋面。
“只要能让我持续留在智识的身边,支出再大的代价也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