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聚首,回首,过往归于尘埃-1[第3页/共3页]
不一会儿,阿榆公然用羊汤煮了汤饼,端了四碗上来。
笑话他的次数倒是数不堪数。
安拂风低头看看脚下那条大丑狗,忍住一脚踹畴昔的打动,说道:“嗯,客人吃肉,狗吃骨头,我们喝汤。”
但不管如何,李三郎的漂亮和阿榆的厨艺,让这顿饭宾主尽欢。
这李三郎真的很特别吗?阿榆为他两度亲手做菜,安拂风也在这么一会儿冲他笑了两次了。
李三郎……究竟是谁?
阿榆、安拂风等早已认出黑衣人恰是凌岳,却不知为何俄然呈现,并出言警告李三郎。——即便安拂风,也不以为小娘子身边这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大妙手,会无缘无端跑来找一条狗的倒霉。
李三郎紧盯着凌岳,轻笑,“真的没事,故交罢了。他是李某的……故交。”
李三郎笑道:“这狗被我惯坏了,只吃肉食。”
阿榆兴趣缺缺,只低头看向丑白,柔声问:“你吃汤饼吗?”
跟安拂风同事这么久,她每天对着他不是黑脸就是吵架,加起来都冲他笑的次数都没两次!
阿榆回身拜别,阿涂已然感激泣零,向安拂风道:“本来小娘子没忘了我们,筹办给我们煮汤饼呢。”
它俄然顿足,冲着一个方向狂吠不已,同时却夹着尾巴向李三郎的衣摆边退着缩着,清楚发觉了极可骇的东西,非常害怕。
安拂风、阿涂已传闻过此事,又是心疼,又是无语。
虽说现在天下大定,京师之繁华前所未有,百姓也多能吃饱饭穿暖衣,但即便平常有钱人家,也一定能做到顿顿有肉,更别说让一条狗以肉食为生了。
阿涂干笑一声,向安拂风一揖,以示佩服。
言外之意,实在这位高贵的客人,在阿榆眼里也不如那条狗?
抬眼看阿涂抬脚又缩回的迟疑模样,安拂风顺手一拉,将他拉到身畔坐了,说道:“既然人家美意,我等自把稳领。我们也不白吃人家,另唤厨娘多做几样特长菜式便是。阿榆,你坐那边。”
安拂风毫无吃人嘴短的自发,暗自考虑,若此人真的不凡,她是不是又该跟沈或人通风报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