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终入俗世[第3页/共3页]
车夫马克顿时恭敬的答复道:“还没有,老爷。已经到了维纳城,方才有个想进城的人挡在了城门口,以是才停了下来。”
几千里的路程,只是半天时候我就已经达到了海边,想到本身竟然健忘了向露丝长老长老体味奥斯德列的位置,我禁不住暗骂一声,看来还要找个都会问路才行。幸亏我边飞边找,很快就在海边找到了一座小都会。
我沉浸在本身的天下中,不知不觉的向城门走去,正想进城,却被几名全部武装的兵士拦了下来。这才发明那边也稀有十名全部武装的兵士正保卫在城门口,正向每一名想要入城的行人收城门税。而想要进城的人们正排着堆,渐渐的等着交钱进城。
马车内里的白叟说道:“那就带他一起进城吧,别再担搁了。”
白叟毫不在乎我这较着的推委之言,说道:“既然如此,那就和我一起进城吧!信赖保卫们会给我这个白叟一点面子!”
很快我就找到了一家设备店,之以是那么轻易找到,是因为它就在城门出去不远的处所,显眼的标记使得我很轻松就发明了它的存在。走进店内,发明诺大的店浑家来人往,买卖竟然非常不错。我找到了兽皮的柜台,内里是位二十来岁的女办事员。把空间戒指内里的魔兽皮拿了一部分出来,要晓得这但是我一年内汇集的兽皮,为了搀嘴的安娜,一年来我们几近每天都要抓上一些魔兽,并且为了找到最甘旨的魔兽,我们更是把统统见过的魔兽都清算了一遍。而每次清算完后,我都是把皮胡乱扔在戒指内里,而标致的魔核天然是一个不拉的进了安娜的空间袋。
赶车的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一身平常的剑士打扮,看起来普浅显通,但只看他方才露的那一手,就晓得他起码有剑师的气力,并且他胸前挂着的剑士勋章也很好的说了然他的身份,订交的两把巨剑,上面是紫色的云团,我晓得巨剑表示他是剑士,而紫色的云团则表示他已经是大剑师级别了。现在他正瞪眼着我,说道:“喂,混帐小子,莫非你不晓得这里是行马的位置,还是你想找死不成#8226;#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这个时候的我才真正发明了这个时空与本身本来地点天下的分歧。之前在龙族的时候,因为从没碰到过像龙族如许的聪明生物,以是也没体例停止比较,也就没体例晓得到底这个社会有何分歧。现在来到了人族的都会,才发明这里与地球上的真正分歧。
我脚下不断,正筹算持续向城外走去。这时候,马车内里一阵衰老的语声传了出来:“马克,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