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第1页/共3页]
到底谁才是地痞啊?
那水嫩的皮肤,仿佛都能掐出水,精美的五官和他之前见过的女子一比,那些女子的确就是妖艳贱货!
听到噪杂的脚步声,任枫转头望了一眼,愣住了。
三人愣了一下,身材突然绷紧,转头看去,发明一个年青男人正站在马路边,脸上带着不怀美意的笑容,目光在沈韵璇的身上来回打量,看上去和他们抱着一样的设法。
最关头的是,这个女子浑身高低披收回来的冰寒气质,最大限度的激起男人的征服感。
“小子,有点眼力劲。”刀疤脸对劲的点点头,然后朝着沈韵璇努了努嘴,“你们熟谙?”
任枫想也不想,狠狠的踹了刀疤脸一脚,然后追了上去。
看着这一幕,沈韵璇一脸的板滞。
看到沈韵璇绝望的神情,任枫撇撇嘴。
狠狠看了任枫一眼,沈韵璇美眸闪过一抹果断。
“刀哥,我就是想帮您先验验货。”瘦高个嘿嘿一笑,目光却逗留在沈韵璇的身上,一刻都不舍得分开。
两个地痞对着任枫破口痛骂,刀疤脸则是神采阴沉了下来,面色狰狞道:“好,小子,你有种,看我明天不弄死你!”
“大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归正我也不急,我在前面列队就好了,等你们乐呵完了,我再上就是,恰好我也能帮几位大哥把把风。”
本来她都已经做好了他杀的筹办,但是没有想到,接下来会产生如许的一幕?
“嘿嘿,几位大哥,真是好兴趣啊,能不能算我一个?”
“耗子,你他么找死吗?!刀哥我还没有尝尝鲜,你小子就想先脱手?!”
如果换做平常,他不介怀瘦高个脱手动脚,但是明天不可,这个小妞太他娘的标致了,比电视上那些明星都都雅。
“喂,是110吗?这里是南郊,有人企图掳掠......”任枫对动手机说了几句,然后挂掉了电话。
“小子,还不快放手!”
在他看来,任枫俄然翻脸,必定是为了独占沈韵璇,毕竟如许的美人,这家伙必定是急不成耐了,他想要插队,独一的体例就是打倒本身三人。
说着,刀疤脸一脸不怀美意的走了畴昔。
想到这里,她神采煞白,身材向后退了一步,“你......你们给我让开,我男朋友但是在车里!”
三人有种小巫见大巫的感受。
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恶棍,竟然和这些地痞是一起货品!本身当初真是瞎了眼里,把他招进了公司!
“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我靠,有没有搞错,这个女人竟然本身跑了?!
沈韵璇也看到了任枫,内心先是一喜,觉得本身有救了,但是这类情感方才升起,又刹时被毁灭,内心更加的绝望。
真是没有想到,明天竟然会碰上这类极品,老天开眼啊!
刀疤脸收回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跪倒在地上。
沈韵璇则是气得神采通红,恨不得一刀戳死任枫,她没有想到,本身完整低估了这个混蛋的无耻程度。
“来,美女,让哥哥亲一个。”一个瘦高个镇静的搓动手,急不成耐的朝着沈韵璇走了畴昔,但是他刚走出两步远,就被刀疤脸拉了返来。
冲动的话语充满了无尽的恨意。
“不自量力!”
说完,他举起手中的匕首,对着任枫的胸口刺了畴昔。
这荒郊田野的,连个鬼影都没有,三人如果起了歹意,那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