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巨龙[第3页/共3页]
吓的我,一个发软,往下滑了一来米。
刘大神写出此条定理的灵感,是否来源于人类种族间的冲撞,来源于先进文明对掉队文明的一次次碾压,就在刚才……我们是否也揭示了次这般的搏斗。达尔文说‘物竞天择,适者保存。’,斯大林说‘掉队就要挨打。’生命的贵贱,不老是教科书上的划一,偶然,它差别的能让你堵塞。
看我没寻死觅活,叶子奇神采好了些,他握着铜链猛力的闲逛,可除了下边有了些起伏,上面也仅只要了些轻微的颤栗。
报应吗…..
叶子奇往下看了我眼,嚷着让我谨慎,并已抬起了手中的枪。等我再爬上去时,那小娃,如恶狗般的就要扑来,但大的要谨慎很多,一巴掌就将其拍了回,并冲它嘶叫了几声。小家伙在地上滚了个圈,哭泣了几下,就躲在了大师伙前面。
俄然,叶子奇停了下,我一个不留意,脑袋撞上了脚底板。
我还觉得,龙都是普通高贵的,没想到也分个三六九等,看来龙族也不好混的!但龙袍的色彩,我还是晓得些的。《易经》云:“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前人截取了这么一段,就定下了龙袍的色儿。前人对《易经》的痴迷,已到了节操尽碎的境地。偶然我就想啊,若《易经》说“龙战于野,其矢(屎)良(很)馨(香)。”,你说帝王们会不会上完厕所后,每次都往大便上喷香水啊!
宇宙就是一座暗中丛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悄悄扒开挡路的树枝,极力不让脚步收回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谨慎翼翼:他必须谨慎,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明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要一件事:开枪毁灭之。在这片丛林中,别人就是天国,就是永久的威胁,任何透露本身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毁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