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皇城来人[第1页/共2页]
前菜就敲定是青龙卧雪,送行丁雪晴和别的两个小子的主食却还没肯定,不过三分之二秒后,吴笛左拳悄悄碰了碰右掌心,心下有了主张。
岩壁峻峭,有些处所怪石嶙峋,有些处所却又是光滑如镜,对于一个不会飞的人来讲,这座岩壁是一处天险,极难攀爬。
足足半晌过后,吴笛点了点头,说道:“嗯,还是阿谁难吃的味道,不过雪晴能够咬到第二口,恰是我厨艺进步的证明啊。”
视野在岩壁各处扫了几扫,吴笛盯住了岩壁上段阿谁披发着灿烂金光的鸟巢。
“可不是吗?我奉告你,昨儿个我家那口儿也是去了的,他跟我说啊,那些妖兽全都是被人一拳打死的,并且妖晶竟然也一个很多。”
昨夜,渭城有雨。
说实话,那几次吴笛出城,纯粹是因为做菜要用的食材没有了,合法兴头上,因而连衣服都来不及换便是吃紧忙忙的去抓食材去了罢了。
随便在山林间迈步而行,草丛中,窸窣声不竭,山林中的强大妖兽纷繁盯住了吴笛这个看似没有涓滴气力的大肥羊。
街道上,行人来交常常,人们脸上无不挂着轻松的笑容,而在这此中却存在着一个例外。
“题目到底出在甚么处所呢?我的厨艺真有这么差吗?不会啊,我的手应当不会那么‘臭’才对啊。”吴笛自言自语道。
‘唳’闪电鸟振翅而飞,一眼便是发明了吴笛,双翼微闪,‘咔嚓’一道手臂粗细的金色闪电向吴笛落去,打的他一个踉跄,却也仅限于此。
足有人手臂长的大鸡腿,那是八珍鸡王的鸡腿;闪动着亮玄色采的庞大熊掌,那是黑熊王的熊掌;披发着七彩光芒,精气兴旺的鹿脯,那是七彩鹿王最精华的部分,别的另有更精华的、一米多长的鞭状物横呈在一旁;水缸中奄奄一息的金色鳝鱼那是金鳝王……
城中一片欢愉的氛围。
沿着林间的小道走了约有非常钟时候,吴笛的面前呈现一面矗立的岩壁。
脾气暴躁的卖菜大妈明天破天荒的不恼,正与中间的卖肉大妈聊得正嗨。
因为,皇城的人到了。
……
俗话说的话,本身做的菜,不管再难吃,跪着也要吃完,更何况现在吴笛可没有多余的钱去其他酒楼大搓一顿。
目送着丁雪晴三人远去,吴笛的目光落在三人的餐盘当中。对于两个大男人的餐盘,吴笛当然是直接略过,甩刀,将丁雪晴盘中的大号鸡腿肉切下一小块,塞入口中,闭眼,细细的咀嚼起来。
……
主食黄金炒饭的蛋筹办结束。
一周时候转眼即逝,这一天,渭城莫名的俄然热烈了起来,万人空巷,人们的情感前所未有的昂扬。
从昨夜至今早的淅淅沥沥雨点洗涮掉铁质围墙上已经积累了近一月的腥血,为城中的人们带来了新奇的气味,氛围中异化着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仿佛使得人们的表情也是变好了很多。
丢下两根黄瓜的钱后,吴笛挎着菜篮子飞普通的向着城外跑去,速率快到顶点,四周的人们只感觉暴风劈面而来,吹得他们摇摇摆晃,几乎跌倒。
血光迸溅,这头王者级闪电鸟的无头尸身有力坠落,吴笛则是最后一次借力,稳稳的落到岩壁上的巢穴当中,一个不剩的将三个小孩脑袋大小的闪电鸟蛋放动手中的挎蓝中。
风卷残云,以最快的速率吃掉丁雪晴的份以后,吴笛拍拍肚子,走进身后的厨房,看着厨房里堆积着的闪动着各色光芒的食材,堕入了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