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想起[第1页/共3页]
在帮忙圆质和尚摆脱心魔节制时,它互助阿秀女人的残魂,用了太多力量,现在的它显得有些有气有力,再不似第一次登天梯时那般安闲迅捷。
十年前,武朝青州城一带产生水灾,百姓流浪失所,饿殍满地。
但走了几步,他却又是摇了点头,毕竟是不忍,折了返来,来到小女孩的身边。
这一年,也有很多人靠着腰里的尖刀、手上的人头、无辜的白叟小孩的贱命活了下来,一个个穷凶极恶,却满肚油膏。
魔门的十欢公子现在是第三位,只是,他已被这一儒一道远远甩在了背面。
谁能救他出苦海,谁能给他口饭吃,他便情愿信谁。
……
阿谁饿得面黄肌瘦,身子薄弱的小男孩,背着背上的小女孩道:“我啊!我叫李狗娃!”
他到现在仍然记得阿谁老头儿临时前说的话。
无思子望了她一眼,认定了她不过也是一个同本身一样的不幸人,没甚么风险后,便不再看她,走进了乱葬岗深处,去寻一个无人的处所,给老头儿下葬。
无思子将裹着老头儿的草席拖入深坑当中,又用了半个时候将土掩上,拢成一个半人高的小坟包。
无思子从乱葬岗里走出来时,便又见到了阿谁小女孩。
但是,他清楚地记得阿谁老头儿。
“嗯,那离得很近,恰好顺道,我就在中间的地盘庙里,我比你惨,你有家,我没家。”
无思子晓得,他若不睬她,就这么走了,那这个小女孩夜里必然会被那群野狗给生吞活剥了。
无思子摇点头,看了小女孩一眼,便要走。
问道之石在金鳞山颠悬浮扭转,在世人眼里,闪着灿烂夺目的金色仙光,但问道之石连接各金鳞举子的因果之线,世人却难以瞥见。
这话在民气如狼如虎、大家背后插刀的凶年里,是那么好笑,也是那么可悲。
做完这统统,天便将近黑了,无思子只得从速分开这乱葬岗。
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童,甚么都不懂,身子骨因为耐久沾不到荤腥,变得极差,肥胖薄弱,面黄肌瘦,走两步风一吹便要倒。
林修然道道动机分化,看着场中的数人,除了金鳞已经了结因果外,其他四人的因果线都相互胶葛,迷朦得很。
唯有林修然能窥见那繁复的、千丝万缕的道道因果之线。
无思子没答复她,只是道:“你家在哪?另有没有亲人,我送你归去。”
“你……你是谁?”小女孩又问道。
问道之石乃此方天下法例之一,想要收伏,毫不轻易。
夜里的乱葬岗,是那些野狗的天下,若不快点走,那些野狗便会连活人也一起吃了。
无思子很光荣本身赶上了这个心善的老头儿,若不是遇见他,他只怕早就埋在了青州城外的乱葬岗里。
老头儿是个病急乱投医的主儿,在这乱世凶年里,他仿佛甚么都信。
当时候,年幼的无思子一样饿得两眼发昏,是阿谁老头儿每天给他一个馒头,他才活下来的。
无思子记得那老头儿临死前吊着气教了他一句“太乙救苦天尊”,他当时还小,甚么都不懂,也不晓得这是哪个教、哪个门派里的话,只是跟着念,他念一遍,老头儿脸便红几分,好似真的能离开苦海普通。
但林修然也不是完整没有眉目,他凭着数万年的修行经历,理清了思路,在玄极奇妙、可言难言的刹时,抓住了一条因果之线,溯源而上,以此为起点,厘清统统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