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青田大佬(求票求收藏)[第2页/共2页]
可令林小凡目瞪口呆的是,顾小曼和力王乃是早已定下的娃娃亲。
大略意义是说,有才气无能事的官,哪怕他贪,也是不怕的;没有才气且只做胡涂事的官,即便不贪,也是风险性极大的。
李胜,青田县都督,掌管青田的军事,传闻他是京都某个大师族的三少爷,因为十年前的一次胶葛,将当时丞相的宝贝儿子双腿打断,家属最后为停歇丞相的肝火,不得不将他贬至这青田县,做了个小小的掌兵都督,并且定下了一个十年之期――十年当中,李胜不得回京。
听着仿佛有点事理,但实则不过是矮子里挑高个,谁比谁高?
(咳咳咳,联网的电脑就是好......)
刚好明天力王从学院回家,晓得这个动静后,心中愁闷不已,最后他感觉有需求向顾小曼说个清楚,但愿大师好言好散,做不了伉俪,也能够做兄妹之类,不要影响两家的豪情等。
可谁知他赶到后山呈现之时,顾小曼就立马从欢声笑语变成了神采阴沉,瘦子也神采丢脸,固然认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力王,但觉得他是尾随而来争抢顾小曼的情敌,再加上在顾小曼面前哪能随便认怂?因而瘦子就壮着胆量让他分开,语气天然不会过分友爱。
晓得这些,林小凡只是惊奇,也没感觉如何了不起,毕竟上一世本身但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那无数的政商大佬、国度领袖等,本身还不是想见就见,想不见就不见?这戋戋县令、都督算甚么啊?
而力王父亲李胜,来头更大。
记得不知谁说过,不怕赃官,就怕昏官。
只是这些不是林小凡能管和管得了的,以是胡涂就好。
林小凡大汗......
这县令的官职,天然没有知府大,以是他没有“十万雪花银”(万一有呢?),但却有5000金,莫非此中自有猫腻......
真是好官啊!
顾小曼就这事不知跟顾万民闹了多少回,但顾万民充分阐扬了文人陈腐的风格,非要对峙让顾小曼嫁给力王,乃至他亲身拜见了李胜,但愿力王和顾小曼在年底结婚,然后顾小曼随他们返京。
幸亏,这两人都是气度开阔之人,并没有跟本身这个瞎混闹之人计算,并且李胜还直接赠金,顾万民更是愿举“百口之力”来买本身的蛋。
敢情本身是第三者的虎伥。
实在顾万民倒不是缠着李家想攀龙附凤,只是他书读得太多,在这些方面已经钻进了牛角尖,“父母之命,媒人之言”的看法更是溶入了他的血肉,除之不尽,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