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酒馆里的佣兵[第1页/共2页]
“另有没有人敢上来比试的了,你们米尔镇的冒险者都是废料么,莫非就没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站出来么?”在停止掰手腕比试的那张桌子旁,一个身穿玄色皮甲,身材肥胖脸部有些惨白的男人收回锋利的声音号令着,他身边站着几个穿着和他差未几的人,此中一个壮汉个头在两米五开外,站在人群中比其别人都高出一大截,就如同鹤立鸡群普通刺眼,恰是这个家伙持续掰折了五个冒险者的胳膊。
“嗨,吴,你仿佛好久没来了。”吴松刚进门,莫伦酒馆酒保科威尔大叔热忱的与吴松打了个号召。
“是有些日子没来了,出去完成了一个任务。”吴松笑了笑,他对这个断了一只胳膊,爱喝酒,爱拍女孩子屁股的鄙陋大叔印象还算是不错。
“能返来就好。”科威尔亲热的拍着吴松的肩膀点点头,对于一个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祝贺了。他取出根烟,点上后递给吴松问道,“想吃点甚么,明天有莎莎在,你有口福了。”
佣兵团是冒险者们堆积在一起所构成的大型构造,冒险者公会所公布的很多难度比较高的任务都不是三个五小我凑一起就能完成的,为了完成这类大型任务获得嘉奖,有很多冒险者就堆积在了一起,大师团连络作共同完成任务,这些人总在一起做任务,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一股不小的权势,而这些权势除了做冒险者公会所公布的任务以外,也经常会帮忙军方完成一些任务,这类性子有些近似于雇佣兵,是以这些大型冒险者个人被称之为佣兵团。
来莫伦酒馆喝酒的人多,用饭的人却很少,是以吴松要的东西很快被端了上来,吴松拿起刀叉谙练的将熏鸡分尸,将整块的牛肉切成小片,细细的咀嚼着这属于他本身的甘旨。
很多冒险者看到科威尔冲上来先是一愣,接着就透暴露担忧的神采,这故乡伙平时固然是色了一些,但分缘还是不错的,常在这里喝酒的冒险者大多与他干系都不错。
吴松不喜好喝酒,之以是要草莓酒是因为莫伦酒馆除了酒没有其他的饮料,而草莓酒则是度数最低的一种,不过吴松很喜好吃肉,这家伙不算太高也不胖,但一小我却能轻松的干掉一整只鸡和和足有两斤重的一大盘牛肉。
“他妈的,真够绝望的,米尔镇没人了么?”本来应当喧闹非常的酒馆非常的沉寂,只要毒刺佣兵团的几小我在不断的谩骂着。
第11章 酒馆里的佣兵()
吴松口中的老模样实在不过三样罢了,一只熏鸡一盘牛肉,另有一杯草莓酒,这几样看上去很浅显,但是对于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很豪侈的晚餐了。
“哈哈,小子,莫非你只会跟个娘们儿似地耍嘴皮子么?到底是谁断胳膊要试过了才晓得。”说到耍嘴皮子,在酒馆中混了半辈子的科威尔也不差,他豪放的笑声顿时引来了四周一群冒险者的喝采声,非论胜负,最起码科威尔这类明晓得对方是毒刺佣兵团的人还勇于叫号,这份勇气就值得奖饰。
导致冒险者们不敢上前的别的一个启事倒是这群人额头上倒三角形的纹身,那是毒刺佣兵团的标记性纹身。没人认得这几小我是谁,不过常在巨石城这一带混的冒险者却没几个不认得这个纹身的。
“那就老模样吧。”吴松科威尔的烟笑了笑,走到酒馆角落坐下,温馨的谛视着这个喧闹的天下,仿佛本身仅仅是一个过客罢了。